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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方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2022-08-17 00:25 发布

为深入推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8月12日下午,郏县食安办组织召开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食安办副主任王宏刚主持。

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推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全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会议要求,要认清形势、提高重视,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教育部门要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评价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督导评价工作的落实,并实施奖惩。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进一步增强特殊时期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维护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紧抓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对照《评价细则》查漏补缺,通过评价,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堂的管理能力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有效推动郏县校园食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评价任务和细则要求,逐条对照、逐条检查、逐条打分。县食品安全办不定期对评价工作的开展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推进缓慢、执行标准不严等行为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郏县教体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中心校校长和分管负责同志、县直学校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通讯员 孙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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