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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被取消了怎么办呢(低保被取消了怎么办)

2023-06-30 10:0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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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取消低保怎么办?

被人取消低保,如果证实是无故取消低保待遇的,抓紧时间拨打市政府专线电话进行投诉:12345,会有专人快速调查处理,通过处理后,有人将处理电话告知你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1、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 无正当理由 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6、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7、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低保被取消多久能恢复

一、低保被取消多久能恢复1、没有具体规定。2、低保被取消的,首先要问明取消的原因。低保的确定和取消是由民政部门决定的,当低保被取消后,要向村委会(居委会)问明情况,查明取消的原因。3、正式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天内办结审批手续。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二、低保被取消的条件:1、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2、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4、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等。《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三、低保被取消了多久可以再次申请第二年就可以。1、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凡持有户籍所在地的常住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2、如果你以后满足了上述条件的即可申请低保。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少活保障待遇的(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被取消低保怎么申请回来

法律主观:

低保户取消一般是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最终审批决定的,低保是实行县、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单位三级负责制,当其低保人员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时,最终由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取消。

法律客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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