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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日照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⑦保健食品夸功效 维权退货去烦恼(保健品退货)

2023-04-06 00:18 发布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吕娜 日照报道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1年日照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第七例具体情况如下。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王先生家中老人在五莲县某店购买了11364元保健食品,当时该店告诉老人说能治病,但实际是保健品,无治疗效果。来电人认为该店欺骗消费者,要求退货。

【处理过程及结果】

五莲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经调查得知,投诉人父亲听到该保健品店店员介绍,他们销售的保健品可以缓解失眠状况,另外该店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和上门进行讲解、做工作、送小礼品,致使老人认为该保健品真有该功效,于是购买了3个月量的保健品。吃后近1个月,其父亲感觉对失眠状况并无改善,要求退货。经执法人员对经营者批评教育,经营者同意为王先生父亲退货退款。王先生及其父亲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日常生活中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说明书标注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的选择,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相关产品真实信息可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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