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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钛锆五金制品厂被罚款2万元

2023-04-03 23:24 发布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获悉,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对中山市港口镇钛锆五金制品厂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山P(消) 行罚决字〔2023〕第0009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山P(消) 行罚决字〔2023〕第0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场所未进行分隔并合用安全疏散,存在生产、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合用,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违法事实:

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场所未进行分隔并合用安全疏散,存在生产、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合用,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港口镇钛锆五金制品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

李志勇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1611********6712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给予中山市港口镇钛锆五金制品厂责令停产停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31

处罚有效期:

2023-03-31

公示截止期:

2024-03-31

处罚机关: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3-3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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