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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一批)(龙展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23-02-03 22:12 发布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0428001 沂源县南麻街道范子峪村,村西山有人私挖乱采石头售卖,并且拉石大车把村路压坏,要求治理。沂源县6.生态 经现场核实,投诉件反映的是淄博沐裕春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范子峪村投资建设的农业种植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月3日依法办理了用地备案手续,批准面积:6810平方米。由于原始地形东高西底,存在自然落差,在项目土地平整过程中产生了部分石料,除施工自用外剩余石料无处堆放,该公司向沂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予以处置,2020年1月8日,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沂源县财政局独资国有企业(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剩余石料按照规定进行了依规处置,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经现场核实,该公司未超出备案用地面积和范围进行施工,运输石料的道路是该公司新修的临时山路。属实 责令该公司对施工裸露场地进行全面覆盖,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对涉砂、石资源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私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建议不予问责B20428002 高青县高城镇西郭村,村西侧耕地里用石棉瓦建设临时房屋,加工死鸭生擒售卖,异味刺鼻,且自行挖掘池塘排放污水。高青县1.大气污染 高城镇西郭村村民郭某某占用本村林地(树木正常生长)约1亩用于林下散养鸭子及屠宰成鸭,其中石棉瓦搭建临时场所约10平方米,未硬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高城镇人民政府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属实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由高城镇人民政府负责清理。目前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于5月1日前完成清理。建议不予问责30428003 张店区齐悦国际三期18号、19号楼北侧,月满大江饭店、小渔村饭店及大鱼海棠等饭店无餐饮专用烟道,且饭店楼与住宅楼连接成块,不符合开饭店的要求,2018年中央巡视组判定该等饭店排放违规需关停,但至今仍在营业。张店区1.大气污染 1.该交办件涉及餐饮店共6家,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均有油烟噪声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达标。

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各餐饮业户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维护及规范使用。并加强监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同时对齐悦花园三期18号、19号楼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建议不予问责40428004 桓台县马桥镇康阳村,本村党支部书记把生活垃圾倾倒入村西南角耕地,约2米深,垃圾上方又覆盖20厘米的土种植小麦。桓台县3.固废污染 群众反映的“桓台县马桥镇康阳村”为桓台县马桥镇康杨村,该村西南角耕地中小麦生长正常,现场未发现群众反映的生活垃圾倾倒地块。走访询问康杨村该区域周边群众和种植户,均反馈该区域耕地一直正常耕种,无生活垃圾填埋。不属实 要求该村严格按照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建议不予问责B50428005 周村区大学城北郊镇漳州路,碧桂园小区二期29号楼,楼北侧中国铁塔信号基站离居民楼正好50米,刚建设时为6个信号发射器,测试辐射为10-20微瓦每平方米,现在随着市民用网度增加发射器已加装到20个以上,小区居民夜晚测试辐射高达61微瓦每平方米,国家规定辐射值为小于40微瓦每平方米且设计安装时需按照五分之一执行避免峰值时超标,但现在辐射远超国家标准,居民建议基站搬到孝妇河北岸或小区二期与三期之间空地上。周村区8.辐射 经查,该处为淄博市铁塔分公司周村东坞北基站,建于2015年3月份,位于张周路碧桂园小区流苏园29号楼北侧,已办理专项规划手续。该站距离居民楼(碧桂园小区28号楼)最短直线距离55米左右,发射器为中国移动信号发射器,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规定,4G发射器信号频率范围在30MHz-3000MHz之间,公众暴露限制为0.4W/m2 ,即4×105 μW/m2 ;5G发射器信号频率范围为3500MHz,公众暴露限制为0.467W/m2 ,即4.67×105 μW/m2 ,群众反映的数据均在其范围内。属实 责令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处铁塔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消除居民对电磁辐射影响的顾虑。建议不予问责60428006 临淄区辛店街道金茵小区,居民怀疑小区北侧朱台镇化工厂夜间排污,早晨、夜间异味刺鼻,要求查处。临淄区1.大气污染 金茵小区位于临淄区城区北部,小区周边五公里内临淄区无化工生产企业,距离朱台工业园区最近企业淄博熙源石油化工限公司直线距离约7.7公里。目前朱台工业聚集区共有化工企业30家,正常生产企业9家。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4月29日夜晚到凌晨对金茵小区及其周围进行现场巡查,未发现刺鼻性异味扰民情况。查看信访投诉记录,在2021年2月7日、3月18日两次接到过民生热线转办的反映金茵小区凌晨三点、刮北风时有化工异味的投诉,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核实,均未发现异味。

属实 责令临淄区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处置异味扰民问题。建议不予问责70428007 对0416040淄川区寨里镇小周村村北侧水库内被雁阳绿城垃圾承包者等人在此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2万方左右,导致河道堵塞,河水发臭,要求清理;处理情况不满意,现只清理了表层垃圾。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查,反映的具体位置位于小周村与小董村交界的河桥西。寨里镇政府组织人员对部分村民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此处地面附着物主要由附近居民倾倒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情况属实。

属实 一是责令寨里镇政府对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二是寨里镇政府对村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责令村居加大对闲置场所巡查,杜绝非法倾倒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相应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A80428008 博山区城东街道良庄村福颜集团办公楼北侧,后峪耐火材料厂每天夜间2点至凌晨5点粉碎机作业,现场粉尘严重,噪音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查处。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后峪耐火材料厂为淄博市博山冶金耐火材料厂,从事耐火材料制品制造,主要生产设备有混料机3台、成型机4台、电烘干窑2台、破碎机1台、大碾1台,原料制备过程产生粉尘和噪音,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安装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存在影响。属实 1.对博山区城东街道办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该企业进行取缔。由于其生产设备目前在银行抵押,无法拆除移动,已对其生产设备断电查封,清理生产原料和产品。

建议不予问责B90428009 淄川区太河镇淄河村山东金源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环保手续,但因在太河二级水源地附近划分区域不合理导致该公司被强行关停,淄川区政府承诺给予太河镇36家企业共计补偿款670万元,前期已拨付300万元用于搬迁以及临时安装,但搬迁后剩余的补偿款一直未给付,要求拨付剩余的补偿款且恢复公司生产运营。淄川区9.其他 太河镇人民政府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0日印发的《淄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8年依法进行了关闭,情况属实。2018年5月太河镇政府与山东金源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助协议,并分期共支付了80万元搬迁补助金,由该公司自行清理生产设备。属实 太河镇政府与山东金源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建议不予问责100428010 淄川开发区双泉社区旧村改造后旧址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被埋入地下,要求治理。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核查,淄川经济开发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双泉安置区实施过程中,对双泉旧村进行了拆迁,共计拆迁370余户房屋,该处位于规划市政道路上,因考虑该处未到设计标高,在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在旧址上,未及时清运。情况属实。属实 1、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绿网覆盖和围挡封闭,杜绝私自倾倒垃圾现象。

建议不予问责110428011 淄川区将军头村西侧、张博路东侧牛肉板面店铺排放油烟严重,前期拨打12345热线反映此问题,将军路办事处处理回复责令店铺停业整改,但现在未停业整改且油烟污染依然严重,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经现场调查核实,淄川区将军路韩奎快餐店(店铺名称牛肉板面)营业执照号:92370302MA3MRF2M32,现场有灶头并进行油炸食品,属餐饮行业,且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属实 该店铺目前已订购油烟净化设施,现正在进行改造烟道。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将持续跟进,督促业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做好油烟清洗工作。建议不予问责120428012 淄川开发区马莲山生活区仪兴源超市周围环境脏乱差,超市西侧堆放建筑垃圾覆盖了绿化带,北侧绿化池未绿化垃圾杂物众多,超市西侧临时建筑的东南侧未绿化,土地裸露面积大且杂物多,超市至松岭西路的道路东侧未绿化,10个树穴未栽种,且人行道未硬化,要求治理。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现场查看,淄川开发区马莲山生活区億兴源超市周围环境脏乱差,超市西侧堆放建筑垃圾覆盖了绿化带,北侧绿化池未绿化垃圾杂物众多,超市西侧临时建筑的东南侧未绿化,土地裸露面积大且杂物多,超市至松龄西路的道路东侧未硬化,10个树穴未栽种,反映情况属实。属实 一是对億兴源超市周围环境、超市西侧堆放建筑垃圾、北侧绿化池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二是反映的部分未绿化、树木未栽种以及部分人行道未硬化问题,开发区住建局将进行招标,将在6月30日内完成绿化补植以及道路维修。三是责成淄川经济开发区加强巡察,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建议不予问责130428013 周村区蓝天雅居小区路段张周路北侧一条排污沟,两头封闭不通,长期存储死水,垃圾众多,异味严重;蓝天雅居小区路段张周路南侧有大片土地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土地荒芜无人耕种,浪费国家生态资源,要求查处。(来电人称可与其联系提供详细地点)周村区3.固废污染 1.经查,该排污沟位于张周路知味斋南五十米路边,为张周路路面排水使用,现在河道内有杂草及部分过往行人丢弃的垃圾。

属实 1.加强对该处水沟管理,定期清理水沟内垃圾,确保排水畅通。

建议不予问责140428014 张店区张店九中南侧凯瑞安园中间活动广场内有几万棵树,现在被围起来要建立居委会,认为破坏生态环境,要求处理。张店区6.生态 该转办件反映的问题位于凯瑞安园中间活动广场,此地块已列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按照计划,将对原有绿化提升改造,在保留大树的基础上,建设健身跑道、休闲座椅和健身广场,同时在中心广场东侧建设社区服务中心,主要用于社区养老、居民休闲娱乐、消防站、安防中心等,满足居民的生活休闲养老需要。目前已围挡,尚未动工。属实 责令张店区在宣传栏及时公布相关老旧小区改造说明、相关规划及审批材料,确保信息公开。建议不予问责150428015 高新区柳泉路奥林匹克新城51号北门太和牛肉板面夜间营业,压面机器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要求处理。高新区7.噪声污染 经现场调查了解,太和牛肉板面店每天营业时间到晚上12:00左右,和面机工作时产生共振,产生噪声影响。属实 1.要求太和牛肉板面现场立即整改,在和面机底部加装胶皮,降低机器工作时震动产生的噪声,此项工作已完成。要求板面店尽早停业,减少对居民影响。

建议不予问责160428016 淄川区罗村镇罗村立交桥南侧300米左右废弃工厂内有一非法储存煤焦油的铁罐,用黑色遮阳网进行遮盖,要求处理。淄川区9.其他 经调查,投诉反映的“两个煤焦油储存罐”,实为淄博聚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院内的储存罐。该企业为年产18000吨铝矾土加工项目,于2015年9月审批,2016年4月通过验收。经现场查看,厂区内共有5个储存罐,其中2个天然气储存罐在用,供应企业生产用燃料;另有3个空罐,为其他企业临时存放,现场未发现煤焦油储存罐及该处地面污染的问题。不属实 一是责成淄川区加大对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二是责令该企业在2021年5月5日前,将三个闲置储罐进行清运。建议不予问责B170428017 淄川区寨里镇寨里村农业银行南侧晚上经常有刺鼻的化工异味,要求核查处理。淄川区1.大气污染 经过现场排查,农业银行南侧及周边区域无化工企业,有两家生产企业,分别为淄博龙展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淄川寨里福瑞马赛克厂。

淄博龙展包装制品于2018年11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年产纸盒360万件,车间内有轻微异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进一步加强对该处的巡查排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相应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180428018 淄川区太河镇东余粮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远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为由在村周边山体大肆开山采石卖石,相关文件规定山体坡度大于30度禁止进行占补平衡项目,现山上碎石成堆且破坏村内道路无人处理,要求处理。淄川区6.生态 经查,淄川区2017年度第二批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太河镇片区)于2017年8月由区国土资源局、区财政局批复立项,项目涉及太河镇东余粮村,群众反映“占补平衡项目”情况属实。

该项目于2019年12月通过市级验收,验收总规模145.94亩,新增耕地面积106.95亩,均不大于25度坡。过程中产生的石料用于项目自身需要,多余的石料未进行外运售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要求将大于25度坡地块停止施工。

属实 1、太河镇人民政府将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尽快协调、衔接淄博般阳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整理植树、复绿。

建议不予问责B190428019 博山区城西办事处凤凰山东路红绿灯十字路口东侧堆放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尘土飞扬,要求处理。博山区3.固废污染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建筑垃圾为栾某从外地运来的废旧大理石板材,在此处进行规整后产生,现场有建筑垃圾和建筑工具堆放杂乱,未进行苫盖。属实 1.督促该场所负责人立即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对建筑工具归整篷盖,不得占道影响交通。目前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建议不予问责200428020 张店区新村东路蓝星东大化工厂院内长期露天存放废弃的化工罐,异味严重,要求处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3年底关停并拆除了部分设备,二乙烯苯车间于2014年8月底全面停产,仅保留办公区。并对反应釜、储罐和管线等按照规范进行了吹扫清理。现场检查时发现,个别储罐有轻微化工异味。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土壤修复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编制《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拆除过程中环境保护方案》并备案。属实 1.责令张店区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该企业严格按方案要求施工,加快废弃设备等的拆除清运进度。

建议不予问责210428021 淄川区山东润如检测有限公司给鲁维制药进行三处噪声检测,检测数据未上传平台,认为该公司检测存在数据造假,要求处理。淄川区9.其他 山东润鲁建筑材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未发现有超范围开展工作。在用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均在有效期范围内。现场查看环境检测服务平台,该公司于4月25日18时47分开始将在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现场检测照片上传,然后现场检测全部流程均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实时上传至省环境监测服务平台,原始材料、现场原始记录等材料均已上传平台,上传的检测数据与出具的检测报告一致。不属实 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日常巡查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按照批复进行生产,加强对检测平台的监管,杜绝虚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下转第六版)

编辑: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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