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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问题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一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2023-02-03 21:18 发布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十六 批 201 7 年 9 月 5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6067

澄迈大丰镇富力红树湾小区饮用水浑浊,有汽油味,颜色发黄,水井口距离高尔夫球场距离很近,担心有所污染,希望监测饮用水是否合格。

澄迈

经现场核查,该小区饮用水水质清、无混浊,无色无味,举报的“饮用水浑浊,有汽油味,颜色发黄”情况不实,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该小区目前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县疾控中心检测水质报告显示未梢水总大肠菌群超标。

二、该小区取水口(水源水)周围环境卫生脏、乱、差,取水口内抽水口低,存在雨水倒灌的安全隐患,取水口处未设有密闭式的保护措施,也未加盖加琐,有污染源存在的可能。

三、C-08#泵房没水质清洗设备,也无清洗记录。四、该小区供、管水人员未能出示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部分属实

一、立行立改的

1.县卫计委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澄迈大丰镇富力红树湾小区限期整改;2.现场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按时按量投放药量、清理周围环境卫生、密闭保护水源口,确保大肠菌群达标。

二、限期整改

县卫生监督所责令其限期整改:

1、要求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供水;

2、相关人员应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

2

D17004

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金马大道澄迈光伏电站附近路段道路施工无遮挡,扬尘污染严重。

澄迈

扬尘

经现场核实,该区域有2个项目在施工,采取了洒水抑尘、施工车辆采用密闭运输等防尘措施。金马大道北沿线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设置了密闭围挡,华能海口电厂灰场25兆瓦智能光伏发电项目未设置密闭围挡,现场出入口路面泥土未清扫。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已设置封闭围挡,并在施工时采取降尘措施。全面排查在建工地,完善围挡设施,严格施工扬尘防治管理。

3

D17005

几天前投诉过的儋州洛基镇洛基村委会办公楼旁边200米处有家经营多年的橡胶加工厂,散发很浓臭味,生产污水排入附近小河,河水变黑。举报人怀疑前段时间因督查组驻琼停业十几天,今天再次生产。

儋州

大气、水

2017年8月26日晚上,市长朱洪武带队,副市长赵江泽随同,组织市环保局、那大镇政府等单位到海南中旺橡胶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并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监测表明该橡胶厂厂界大气无组织排放达标,信访件反映大气和水污染情况不属实。但该厂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仍未完成编制,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至洛基河造成一定污染。

部分 属实

市环保局在2017年8月22日已对海南中旺橡胶发展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对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整改;8月26日晚再检查时,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解决,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工作还未完成,已责令该厂在承诺日期前必须完成编制工作。该厂自8月28日起自行停产整改。洛基村委会已督促各村小组环境加强洛基河环境卫生管理。目前河流环境卫生有所改善。

4

D17019

儋州市西培农场西庆分场种子队饮用水井上游的一个养猪场(规模300头),污水排入水井附近的鱼塘,污染地下水,影响全队的饮水安全;水井附近500米一家塑料加工厂排放废气,污染空气,生产废水排入周边河沟(距离水井10余米)。

儋州

大气、水

1、余锦祥猪场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水直接排入附近鱼塘;种子队地下水检测结果达标,没有受到污染。

2、塑料加工厂生产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排入鱼塘后,再向环境外排放,污染水体。

属实

1、养殖场已经停产,排污口已关闭,正在处理存栏猪只,将于9月7日前处理完毕,期间产生的污水全部排入沼气池,之后由沼液车抽走,对场地进行清理消毒,环境问题将得到有效改善。

2、塑料加工厂已停止生产,生产废气、废水等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5

D17001

儋州东成镇寨脚老村(东成镇往长坡区方向)1公里处福成砖厂到处挖土,已经有几个篮球场面积大的农田和林地被毁,深度达5-6米。

儋州

生态

存在挖土现象,经现场核查及GPS定位,该取土场未涉及规划保护林地,现场走界核查未发现有取土破坏林木痕迹。

部分属实

2017年8月27日,市国土局对涉嫌非法采矿当事人刘宝瑚做出了立案查处的决定,并按规定在期限(2个月)内办结;对采坑采取复垦措施。

6

D16060

儋州光村镇屯绩大桥周边有人养殖鱼虾,废水直排江中,散发恶臭味,滥砍红树林,围海养殖造成河道变窄,造成生态破坏。每到雨季,桥上的新地村和挺进村庄稼被淹没,当有暴雨时,三个村庄的居民被迫离家。希望屯绩大桥周边能够停止非法养殖,退殖还林。

儋州

水、大气、生态

49家养殖场(户)基本是无证非法养殖,养殖场周边建筑属于违法建筑,河道范围内并没有养殖池,现场核查和调取相关卫星图和资料查阅,该地段并不存在乱砍红树林情况。

部分 属实

一是依法对49家水产养殖场(户)下达责令停产整改;二是尽快启动该地区海岸带生态修复工作。加快设立儋州市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三是责令由市国土局牵头制定拆除该地段的违建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核通过后实施。

7

D16050

儋州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区办事处棠柏村委会坡边村有两个名为“龙腾石厂”、“建洋石厂”的采石厂,2016年7月25日已停产,但未回填、复垦损坏的600亩林地、耕地、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影响居民生活。

洋浦

土壤、生态

一、接到洋浦环保督查案件组办公室转办的举报件后,规划局局长潘文雄于8月27日(星期天)上午8点半组织规划局、经发局、三都办事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信访问题调查处理工作。会上,成立了环保督察建洋石场信访件调查工作组,规划局孙健副局长任组长,规划局周才勇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局万太祝副局长、经发局廖志文副局长、三都办事处张伟光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单位相关业务主办作为工作组成员,并确定了具体的工作思路。会后,工作组组长孙健立即带队赶往建洋石场,实地查看情况。

二、2016年,规划局已会同执法局对其越界开采行为进行过查处。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最新调查报告,建洋石场和龙腾石场合法采矿权范围位于规划的工矿用地中,但存在越界开采行为。越界开采占用水田11583㎡(约17.39亩),占用林地198112㎡(约297.47亩)。举报中所说的“损坏600亩林地、耕地、农田”部分属实。

2016年10月份,市政管理局已将建洋石场相关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另外,省纪委也正在对建洋石场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目前尚未作最终处理意见。

三、建洋石场持有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规划局已多次发文要求建洋石场提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报备,并按方案补缴治理保证金及开展后续治理工作。对于建洋石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省纪委及洋浦公安机关正在对其进行调查处理。根据省纪委及洋浦公安局的要求,在建洋石场相关案件调查期间,为固定现场证据,禁止在石场开展任何改变现状的活动。因此,规划局将在上述案件调查处理告一段落,且省纪委和公安机关同意后,抓紧推进该石场的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部分属实

规划局将继续跟踪省纪委和公安部门的案件处理进展,适时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

8

D16099

之前举报人反映“儋州至洋浦14.5公里处永利源混凝土搅拌站”污染问题后,8月24日晚23点40分遭该混凝土搅拌站3人报复,对举报人所在学校进行打、砸,毁坏监控摄像头6台,烫金门牌一副,财产损失达数万元,但当地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儋州

扬尘

经查,川绵中学因举报环保问题被永利源搅拌站老板等人报复,校门口门牌上的鎏金字被毁及6个监控摄像头的信号线割断。当地派出所接警后按照程序进行了调查取证,于8月28日正式立案,8月29日20点成功破案。举报人反映“当地部门不予受理”情况不属实。

部分

属实

作案工具已经全部收缴,案件事实已查清,案件成功告破,6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并被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9

D16044

之前群众举报儋州王五镇新坊管区石堆村内养猪场污染问题(受理编号:D11088)后,儋州、王五镇有关部门在村民面前包庇养猪场,称养猪场先暂时搬离石堆村,督察组离开后再搬回原址。

儋州

噪声、污水、大气

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和王五镇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案件交办工作,依法对非法养猪场进行了打击,没有发现发表类似“暂时撤离石堆村,督察组离开后再搬回原址”的言行举止。

不属实

一是在加紧督促猪场尽快出售剩余存栏生猪的同时,将处理情况告知周边群众;二是责令王五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召集全镇干部职工和村级干部再次学习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有关精神,强化环保责任意识;三是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边督边改,举一反三”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对类似在村庄居住区养猪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治理。

10

D16057

1.定安定城镇塔北路政府房改小区生活污水排污问题(D07090),8月16日反映问题后仍未解决;2.定安定城镇塔北路政府房改小区旁的红星汽车维修厂,排污口设置在居民区,污水直排居民区巷子,散发恶臭味,巷子水泥地面长青苔,影响居民生活。

定安

水、大气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关于房改小区生活污水排污问题未解决的问题属实。关于房改小区旁的红星汽车维修厂,排污口设置在居民区,污水直接排到居民区巷子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从房改小区内整合排污管道并加以改造,将污水向市政管道导引。现施工图纸和预算已完成,正着手准备实施。

11

D17040

1.定安定城镇人民北路邮储银行宿舍旁有三家烧烤滩占道经营,餐厨油烟污染空气,且噪声大;2.人民北路和经贸路交叉路口有大量蔬菜贩卖摊位,每日凌晨2点至6点营业,噪声扰民。

定安

油烟、噪声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关于“定城镇人民北路邮储银行宿舍旁有三家烧烤摊占道经营,餐厨油烟污染空气,且噪声大”情况不属实。关于“人民北路和经贸路交叉路口有大量蔬菜贩卖摊位,每日凌晨2点至6点营业,噪声扰民”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1.对占道蔬菜批发点予以取缔。

2.在一块远离居民区的空旷地(定城镇沿江东路原海南牙膏厂旁边)作为蔬菜临时批发分销点。

3.继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防止占道批发蔬菜问题出现反弹。

12

D17012

定安县龙门镇定南街55号一家万钢钢筋店经常6点钟开始作业,噪声、扬尘较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已经投诉至12345无果,持续2年。

定安

噪声、扬尘

根据噪音监测结果和现场核实,群众举报的情况部分属实,钢筋店存在噪音与扬尘污染情况属实,6点钟开始作业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要求该店主及时采取清洁、洒水、设隔离带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2、要求店主严格控制营业时间,下卸和搬运钢材等作业也尽量选择在营业时间进行,并做好消音措施,减小噪音。

3、教育引导店主尽快重新选址,搬离居民区。未搬离前,龙门镇加强监管,定期对钢筋店的噪音和扬尘污染情况进行检查。

13

D16059

东方市东港路西面的渔港码头往南二百米处疑似有一私人加工厂,排放烟雾,污染严重。

东方

大气

8月26日晚,张裕辉副市长带领市工科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滨海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到东港路西面的渔港码头北南二百米处查找,对东方市新港天丽洗涤中心疑似排放烟雾,污染严重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该洗涤中心在生产时使用锅炉加热水进行洗涤,而且加热用的燃料是木材,并在加热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烟雾。东方市环境监测站对锅炉废气进行4次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新港天丽洗涤中心废气监测报告(东环监字-WT-040)},监测颗粒物的浓度分别为:51.9mg/Nm3、51.2mg/Nm3、54.1mg/Nm3、54.1mg/Nm3均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锅炉的排放限值内(标准值:80 mg/Nm3)。反应排放烟雾污染环境问题情况不属实。同时,在检查中发现该洗涤中心没有申请环评验收,未验先投。

部分属实

排放烟雾问题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但在检查中发现未验先投问题。主要采取如下措施:1.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28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东环责改字〔2017〕98号),责令东方市新港天丽洗涤中心停止洗涤,在其环评手续未完善前不能擅自投入使用,同时对该洗涤中心的违法行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

2.市环保局待该洗涤中心通过环评验收后,将加大对其烟雾的检测,如发现超标排放,将依法进行查处。

14

D16098

东方八所镇铁路北工人新村内的康洁洗碗店,店内挖坑排污水,导致大量污水流到公路上,臭气熏天,且洗碗噪音非常大,产生的垃圾也未集中处理,滋生大量苍蝇。已向相关部门反映5年,仍未解决。

东方

水、大气、垃圾、噪声

2017年8月27日,市食药监局、环保局、环卫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企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周围是居民楼,餐具清洗所产生的废水通过排水沟,排放至该企业自建的一个10立方米的三级水池(2015年6月建设),水池的周边较为干燥,未发现有废水溢出和异味气体排出的情况,反映大量污水流到公路问题不属实;洗涤时会有异味从厂房南侧的小窗溢出,主要是剩饭、蒜末、姜末等废弃物所产生的异味气体。经监测,噪声在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昼夜间60dB(A)内。该企业每天中午12点左右集中将桶内的垃圾袋打包及统一把垃圾运送到路北公共收集点进行投放,由粤海铁路负责运走,目前没有发现垃圾未集中处理的情况。另,该企业至今未通过环评验收。

部分 属实

1.要求对转运至东方市污水处理厂的洗涤废水情况进行加强管理。

2.要求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节点严格执行洗涤作业管理时间。

3.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单位采取措施对厂房南侧的通道后面进行封堵。

4.责令该单位办理环境影响备案手续。

15

D16089

海口市龙华区海恳街道滨涯居委会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的规划绿地长期被占用,用作集装箱装卸,噪声和扬尘污染严重。投诉至国土部门,长期得不到解决。

海口

噪声、扬尘

经查,海口市国土局拟将该地块征收用于城市绿化用地建设,但征收工作于2017年8月刚刚启动,补偿款等工作尚未确定,土地归属仍属于滨涯经济合作社,故尚不能定性为规划绿地被占用。经核实,发现存在停放有少量待售农用机械作业车辆、旁边堆放有建筑土堆,且未覆盖完全,容易产生扬尘问题。

部分

属实

由土地使用者2017年9月7日前清理停放于该地块的待售农用机械作业车辆,用防尘网对裸露的建筑土堆进行全面覆盖。截至2017年8月31日,该地块上的待售农用机械作业车辆已开始清离,未完全覆盖的裸露土堆正在进行覆盖。

16

D16058

海口琼山区振发路白驹学校的操场上有简易板房,散发臭味,群众担心甲醛超标,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海口

大气

现场核实发现没有臭味,无异味。板房教室使用玻璃棉夹心彩钢板、玻璃胶等材料为环保材料。

属实

1.根据海口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17年8月28日出具监测报告书,简易板房甲醛监测结果符合I类民用建筑工程要求。

2.进一步做好通风透气工作,继续保持所有门窗打开状态。

3.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做好板房周边环境卫生。

17

D17032

海口秀英区西海岸天伦誉海湾小区业主对目前相关部门处理海口秀英区港澳工业区排污企业处理情况不满意,虽下发整改文件,但没有改变现状。现在裕泰饲料厂还在继续排污。

海口

大气

根据投诉反映的情况,反复对港澳工业开发区周边单位和居民进行走访调查,联合附近居民开展夜间排查,并对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开展了调查监测。根据有关监测情况分析,综合污染源排查和监测结果,经环保专家初步判断,市民反映的异味是港澳工业开发区及其周边各种气味累积叠加,在一定的气象条件下造成的。港澳工业开发区为工业集中区,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造成群众投诉和处理群众投诉有两个方面的困境:(1)工业开发区先于西海岸紫园小区建设;(2)居住小区建设前,工业开发区企业执行工业排放标准,并达标排放。即使企业达标排放,还是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属区域性、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园区被投诉的企业为主要为海南裕泰科技饲料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异味。2017年8月27日00:30分,现场核查,裕泰饲料厂未生产。8月27日上午,再次到现场核查,裕泰饲料厂正常生产,但生产时间由两班改为一班,产量近乎减半。

属实

1. 已协调裕泰饲料厂再调整、再压缩生产时间,由原先生产时间8:00—19:00,再次调整压缩为8:00—17:30。

2. 开展调研,借鉴经验。鞠磊副市长已于2017年8月25日下午召开了海口市退城入园专题会议,召集市科工信、国土、规划、环保及秀英区政府研究讨论裕泰等企业搬迁问题,根据鞠磊副市长的要求,科工信局在对北京798艺术区、首钢园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市规划局、国土局等相关单位于下周内到广州、杭州等有先进经验的城市调研,调研解决类似港澳开发区结构性污染问题涉及的土地处置、园区规划等情况,尽快制定下一步退城入园具体措施。

3. 积极配合市规划部门尽快对结构性污染问题启动规划评估,结合中规院正在编制的海口市总体规划,调整海口市工业产业布局。

4. 环保部门加强对有环境污染企业再监控、在监测,如有违规、违法视现象情况从严顶格处罚。

5. 加强日常监控、巡查,做好维稳、舆情和投诉处理工作。

6.海南裕泰科技饲料有限公司正在按《海南裕泰科技饲料有限公司搬迁方案》中的要求实施,预计2019年9月完成搬迁投产。

18

D17029

海口琼山区滨江度假城小区前面美年大健康体检医院私自将绿化带改成停车场,破坏公共绿地。

海口

生态

1.经查,该停车场是由邓海南向滨江度假城小区租用并私自将绿化带改成停车场,破坏公共绿地,并非美年大健康体检医院。根据琼山区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6批信访举报件(受理编号:D17029)办理结果的函》(海规琼山函〔2017〕49号),经琼山区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停车场违规占用绿地约800平方米。根据以上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当场对邓海南下发了《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笔录》和《当事人询问笔录》,执法人员决定立案调查。

2.经查,邓海南涉嫌违法,擅自改变规划内绿化地使用性质建停车场,将绿化带改成停车场,破坏公共绿地。

属实

1.邓海南涉嫌违法,执法人员当场立案查处,依照《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邓海南于2017年8月30日前整改到位,恢复绿化用地。

2.2017年8月27日14:00,邓海南已经着手开展整改工作,8月30日已经整改到位,恢复绿化用地。

19

D17016

1.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美洋路的罗牛山食品集团内无害化处理车间和污水处理车间散发很浓的臭气,严重污染空气;2.夏银路旁该集团公司的冷库车间(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旁)每天开机运行时噪声很大,影响到周边居民休息。

海口

大气、噪声

1.2017年8月26日23:07分,市生态环保局执法人员和监测站人员到达现场,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水、臭气和噪声进行采样监测。

2.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恶臭环节主要来自进水格栅、气浮和污泥工段。

3.无害化处理车间高温化制过程中未将门窗关闭,存在异味。

4.未及时对进厂待宰生猪、运送待宰生猪车辆及待宰圈进行冲洗,存在异味。

属实

处理情况:

1.市生态环保局监测部门已对该项目正常作业条件下的废水、臭气和噪声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该厂废水和臭气达标,冷库车间噪声超标。

2.针对上述检查存在的问题,市生态环保局已约谈该公司领导及环保管理负责人,要求尽快进行整改。

(1)工作人员在装运格栅残渣和污泥时要及时将门窗关闭;

(2)无害化处理车间作业过程中要及时关闭门窗;

(3)要及时对进厂待宰生猪、运送待宰生猪车辆及待宰圈进行冲洗。

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保局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对冷库车间进行整改,并依法处理。

20

D16084

海口市海秀路140号省农机公司职工住宅小区旁边的朗枫国际项目施工,破坏、堵塞地下排污管道,导致下雨天污水无法排出,且片区内积水严重;朗枫国际项目工地内1000平米的污水池滋生蚊虫、鼠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海口

1.市住建局罗宗标局长于2017年8月27日00:10分赶往郎枫国际项目施工现场(该项目停工至今已将近3年),组织市住建局、龙华区政府、市市政局、市监督站、龙华区执法局、龙华区水务局、龙华区监督站、市排水所、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及建设单位等相关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勘察,并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经查,朗枫国际项目被施工破坏,堵塞地下排水系统,导致建筑工地本身和农机公司职工住宅小区生活废水、雨水无法排出;项目工地内地下室和基坑积水严重,容易滋生蚊虫,产生恶臭气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2.2017年8月27日上午,市住建局吴承敏总工程师、市监督站叶保群站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经查,项目处全面整改状态,建设单位组织人员正在进行现场杂物清理和基坑回填土工作。

属实

1.2017年8月27日0:30分,立即联系市排水所调配3台抽水泵从朗枫国际建筑工地地下室抽水排往海秀中路污水管道。基坑积水已于8月27日08:00完成抽排,朗枫国际建筑工地地下室积水8月27日17:00全部抽干。

2.2017年8月30日9:00,市住建局质监站、龙华区住建局质监站、海垦街道疏港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省农机公司住宅小区业主代表等到现场,被破坏和堵塞的省农机公司住宅小区地下排水、排污管道已经接通,雨、污水已可以正常排出。

3.2017年9月1日下午14:30分,市住建局质监站、海垦街道办工作人员到现场,海垦街道办组织人员对四害进行消杀。目前朗枫国际项目地下室和基础周边已没有污水、蚊虫滋生地和鼠害。

4.2017年9月10日完成项目东边道路(通道)硬化。

21

D16095

针对之前反映的“海口琼山区云龙镇养猪场污染”问题,镇政府领导调查称养猪场租用土地不是农田,养猪场无法拆迁,但举报人反映租用的土地有一半是农田,且已被养猪场污水严重污染。

海口

1.该件为重复举报件,已在2017年8月22日晚受理,编号为D12114,当天,琼山区督察组一行现场查看,核实养猪场建有三级化粪池,猪粪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浇灌,但因三级化粪池的尾池容量较小,下大雨时容易出现污水外溢的问题,造成周边土地的污染。对此,督察组当场责令养殖户边消存量边整改,扩大尾池容量,按环保标准新建沼气池,经验收合格才允许恢复正常经营;同时国土部门及时对该地块土地性质进行确认。该猪场积极消存量,截至8月26日已经出售80多头猪,尚余300头左右(大部分为猪仔),目前还在继续联系买家出售剩余的猪。

2.经初步坐标点核查,该猪场28亩用地总体规划基本为特殊用地(用于坟地建设等)。2017年8月26日,云龙镇国土所组织专业测量,精确认定建筑物土地性质和范围,结果显示,该养猪场有129.57平方米长期闲置的建筑物在基本农田规划(2014年通过)范围内。

3.要求猪场业主即日起3天内全部清空该猪场现有存量,彻底消除污染源;派出协调工作组,协调群众和猪场业主的土地租金纠纷,尽快促成和解。

4.鉴于该处猪场涉及土地租金纠纷且没有报建手续,矛盾双方意见没有统一,且整改时间紧任务重,云龙镇政府以人为本,原则上同意给予猪场业主一定的运销补贴。猪场按要求继续消减生猪存栏量,对占用基本农田规划范围的建筑进行拆除。

(1)该猪场具有三级化粪池等基本环保设施、实现初步的雨污分流、干湿分置,但因化粪池尾池容量小,不能满足需求,下雨天污水容易出现渗漏造成周边土地污染。

(2)该猪场有129.57平方米的长期闲置建筑物在基本农田规划(2014年通过)范围内。

(3)该猪场无环评备案。

属实

1.督察组要求猪场负责人在3天时间内完成剩余生猪的转移。

2.责令猪场立即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完善环保设备,对化粪池存量污水进行处置并加盖一个化粪池,同时新建沼气池,并进行环评备案。

3.云龙镇城管中队对属于规划基本农田范围内的长期闲置建筑物立即拆除。

4.目前猪场已停止生产,养殖户的生猪已全部转移或销售。

5.养猪场已完成化粪池中存量污水清运工作,正在联系施工单位做相应沼气池的前期准备。待其完善相关环评手续,建成配套污染防治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6.云龙镇城管等部门已于2017年8月27日上午对基本农田范围内的129.57平方米的长期闲置建筑物进行拆除。

22

D17006

针对“海口秀英区东山镇丁家村养猪场污染”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处理人员同意保留两个猪舍,处理不彻底,担心将来扩大养殖,继续影响周边居民。

海口

水、大气

经现场核实,该养殖户的猪舍除两头母猪和猪崽外已全部处理,17个猪舍已拆除了15个,尚余留2个以待刚生产的母猪和猪崽度过危险期。

部分属实

1.现场要求养殖户待母猪和猪崽度过危险期后,于2017年9月15日前搬迁并拆除猪舍,以后不能在村庄内放养,养殖户已同意。

2.属地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整改措施不反弹。

3.抓紧新猪舍的选址与建设并同时建设环保措施,确保2017年9月15日前顺利搬迁。

23

D16104

1.海口秀英区永兴镇海榆中线9公里处中基美域工地旁的水泥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周围马路;2.水泥厂旁的石材厂切割石材产生噪音,直排污水,严重污染环境。

海口

水、噪声

1.信访件反映的“中基美域工地旁的水泥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周围马路”的情况不属实。海口中恒鼎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包装厂,是自动化包装生产线,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污水为生活污水。因厂内工人不到5人,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直接用于厂内绿化,无污水直排。该项目已做环保备案,备案号:秀环备字〔2016〕37号。

2.信访件反映的“水泥厂旁的石材厂切割石材产生噪音,直排污水”的情况属实。海南恒昌发实业有限公司没有环保审批等手续,于2016年因非法占用土地问题被进行处罚,责令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处以340725元的行政处罚。

部分属实

1.目前海南恒昌发实业有限公司(石材厂)已停产。

2.为彻底解决信访件反映的噪声和污水直排的问题,现已协调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协调市国土局对已生效的处罚决定申请非诉强制执行,追缴罚款,恢复土地原状;协调供电部门对其依法进行断电。

24

D16074

海口龙华区滨涯花园新村(南海大道和丘海大道交界处)不到10米处有个使用多年的大型露天停车场,地面无硬化,停车厂内有土堆,产生很大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海口

扬尘

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该场地停车手续不完善、不合法,按规定应予取缔,该处按规定只能允许管理方人员及相关工作车辆进出,但也有待售新车停放, 且场地硬化不完全,部分地面黄土裸露。

2.该场地中堆放的建筑土堆未进行全面覆盖。

属实

1.场地中停放的待售新车已清理完毕。

2.场地中的建筑土堆正在覆盖。

3.场地管理者已于2017年8月31日起组织车队清理停车场地中的建筑土堆。

25

D16041

海口秀英区滨涯湖新村美康路10米处,西区二巷的居民自建房中,有一家屯昌腌粉店,每日凌晨4点至中午用煤气炉做饭,产生极大噪声。

海口

噪声

1.经核查,该店使用多管煤气炉,会产生一些声响,给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经与店铺老板协商,店铺老板表示同意从2017年8月27日起停止营业。

2.2017年8月27日秀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再次核查,发现该店已经撤走设备,不再经营,并准备转租。

属实

经与店铺老板协商,店铺老板表示同意从2017年8月27日起停止营业。

26

D16088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金龙路一家名为CUBIC酒吧每天晚上11点至凌晨营业,音响噪声扰民。

海口

噪声

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该酒吧噪音措施未做到位。

2.酒吧外装卸空酒瓶存在噪音现象。

3.外场偶尔存在鸣笛声和喇叭声。

属实

1.2017年8月27日,龙华区环保部门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CUBIC前门和后门进行噪音监测。

2.要求CUBIC加强秩序管理,场外禁止鸣笛和喇叭。

3.盈辉休闲餐吧已将装卸空酒瓶的时间改为每日8:00。

4. 海口龙华盈辉休闲餐吧负责人答应整改并立即写下承诺书(整改期限为7天)。在整改期间由龙华区环保局、区文旅局和区城管局负责督促跟进整改情况。

27

D16042

海口龙华区明珠路置地花园小区南侧宜欣广场楼顶安装数个排烟、冷却装置,每日早9点至晚10点营业期间运行,噪音极大,且偶尔有油烟飘出,影响置地花园小区居民的正常休息。

海口

噪声、油烟

1.2017年8月27日9:30分,由龙华区副调研员陈强率队,组织金贸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和万绿园社区工作人员等人到明珠路二号宜欣广场五楼进行调查处理。

2.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市民所投诉的油烟为冷却塔冒出的水蒸气,但楼顶确实可以闻到油烟味。

(2)冷却塔运作时声音较大,产生噪音扰民。

属实

1.2017年8月27日,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对宜欣广场进行油烟监测,其结果为合格。

2.2017年8月27日上午,宜欣广场已开始施工,围绕冷却塔砌上隔音墙。

28

D16047

群众对乐东县利国镇抱岁居委会抱岁村王槐吉养猪场污染问题(D08052)处置结果不满意,乐东县畜牧局未下发任何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也未告知任何村民处理情况,只是口头通知猪场负责人搬迁,但养猪场营业至今依旧无人管理。

乐东

大气、水

2017年8月27日上午,利国镇政府牵头,联合县生态环保局、县农业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再次赶现场对王槐吉养猪场的整改情况及污水处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王槐吉已经按照利国镇人民政府8月19日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要求,封闭了位于距离最近的2户农户房屋围墙边的猪舍5间,改为饲料存储间。猪舍每天早、中、晚按时冲洗,冲洗的污水全部排入沼气池。

属实

王槐吉与调查组签订整改承诺书,承诺坚决落实已封闭了的位于距离最近的2户农户房屋围墙边的猪舍5间,改为饲料存储间,防止再养情况的发生。每天早、中、晚按时冲洗猪舍内猪的排泄物,冲洗的污水全部排入沼气池。逐步减少养殖规模。同时,利国镇政府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切实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9

D17013

乐东县莺歌海镇新村有一条排水明沟,有部分村民乱扔垃圾,污染水体、散发臭气,影响环境。

乐东

垃圾、水、大气

8月27日上午,莺歌海镇政府组织新一、新二社区干部到现场实地查看,询问附近居民,听取社区居委会汇报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村排淡沟的脏臭整治问题,已投入448.6万元对新村排淡沟进行全面的整治,其中建设污水处理站223.6万元,清理排水沟的垃圾和污泥,补修挡土墙225万元,但由于两侧居民环保意识不强,污水、生活垃圾直接排放到排淡沟内,造成工程项目效果不太理想。群众反映事项属实。

属实

一、是镇政府组织新一、新二社区两委干部、镇城管队员、全体环卫工人等约68人次在各自辖区排淡沟进行清理,清理了新二社区污水处理池旁成堆垃圾漂浮物,疏通了沟渠3公里,清理垃圾3余吨。特别是8月27日,在暴雨过后继续进行整治行动,共清理排淡沟两旁垃圾及漂浮物20车次。

二、是制定环境保护奖惩办法。设立举报电话、匿名举报邮箱,对举报生态环境破坏者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对被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者采取社区上门思想教育,对多次被举报者将在社区张榜公示。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消除新村排水沟造成的污染影响。我县打算在黄流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的同时,投资改造建设新一、新二居委会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并将新一、新二居委会的生活污水输送到黄流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0

D16070

乐东黄流镇多二村某村民在村内建十多口虾塘,无环评手续及环保措施,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海里,虾塘旁边九十亩农田被盐化,无法耕作。已持续十多年。

乐东

水、生态

黄流镇政府于8月27日成立专门工作组,牵头组织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多二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到现场调查,经了解核实,多二村仅有村民吴奇勇在多二村近海建虾塘养殖,养殖场位于多二村近海区域,距离海岸线200米外(其中38亩位于距海岸线200米至300米内,34亩位于距海岸线300米外),不属于生态红线管理规定一类二类范围内。1999年9月22日,乐东县人民政府乐府函[1999]69号批复三亚恒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该公司承包黄流镇多二村附近沿海沙滩地用于高位池养殖,面积72亩。1999年9月23日,乐东县土地管理局将黄流镇多二村附近沿海的72亩国有沙滩地发包给三亚恒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高位池养殖用地,发包期限30年(从1998年9月15日至2028年9月15日)。该公司现在72亩国有沙滩地里建有26口共计58亩高位池海水养殖虾塘,其中24口正在养虾,2口没有蓄水养殖;9亩鱼池正在养鱼。养殖虾塘和鱼池排放的污水没有经过环保处理,通过两条排水管道直接排放到海里。虾塘、鱼池距离农田大约150米,周边大约有17亩农田,其中14亩在耕种,3亩撂荒,信访群众反映黄流镇多二村某村民养殖虾塘没有经过环保处理直接排放到海里的问题属实。

属实

一、是黄流镇政府已向三亚恒丰技术开发公司发放关于责令停止虾塘非法排放养殖污水的通知;二、是县环保局已提取排放的污水和周边撂荒农田里的水源样本进行检测,拟对其未经环评批复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31

D17007

乐东九所镇龙栖湾温泉花园附近金港酒店后面(乐东九所万祥地产公司开发的东区十号、十一号楼),乐东恒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上周开始作业,夜间凌晨一点到三点施工,噪音扰民。

乐东

噪声

8月27日,县住建局抽调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人员组成调查组,赴九所新区开发的东区十号、十一号楼进行现场调查,在现场未发现有噪音扰民情况。询问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日常施工的情况,该现场施工人员表示,2017年8月26日确实在夜间凌晨一点到三点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浇注一层的楼面,造成噪声扰民问题。调查时,该工地已停止施工。

属实

一、是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给乐东九所万祥地产公司下达《建设工程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于2017年8月27日起停止一切施工活动,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对九所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巡查监管,对九所新区出现施工扰民的建设工程项目将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理;三、是责成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整改方案,提出施工整改措施,分别报送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确保项目施工不扰民。

32

D16071

临高东英镇和新村委会北野珊瑚礁保护区内,大量珊瑚礁近几年被附近博纵村村民利用退潮赶海偷采贩卖,破坏生态。

临高

生态

2015年曾经有博纵村村民利用退潮赶海偷采贩卖珊瑚礁,今年未发现博纵村村民偷采贩卖珊瑚礁的行为。

属实

对2015年博纵村村民偷采珊瑚礁的违法行为,县海洋与渔业局立案处罚查处,责令停止采挖珊瑚礁,处罚款20000元,案件由海口海事法院强制执行。我县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临高海监大队严格执行《海南省海域岸线巡查工作制度》, 加强东英镇近海海域岸线巡查力度,定期开展海域岸线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工作;二是设置涉海违法举报电话(0898-28314808);三是充分发挥沿海渔业村委会海洋协管员作用,发动当地渔民,加强日常联动监管工作,及时打击非法采挖珊瑚礁的行为;四是采取进村入户和广播宣传等方式对沿海村民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

33

D17022

陵水椰林镇北斗东一路35号民宅里有一加工厂,喷漆臭味大,影响周围居民、幼儿园。

陵水

大气

8月25日上午,我县组织椰林镇、县城管局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该加工厂为海南益辉广告照明有限公司利用民宅场地开设临时广告招牌加工点,民宅内部存放大量油漆、喷漆工具和加工喷漆未完成的广告招牌,由于加工场地未进行封闭作业导致油漆散发味道影响周围居民。

属实

我县组织城管局、椰林镇等单位当即责令加工厂经营业主停止作业并另行选址迁移加工厂,不得在居民区从事发出恶臭污染的经营活动,限于8月27日完成加工厂迁移工作。8月27日上午10时,我县组织执法人员再次核查该加工厂,已全部搬离完毕。同时,责令该公司对油漆等化学物品需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规范处置,不得出现污染环境行为,否则将依法查处。

34

D16040

之前群众举报琼海万泉镇官塘温泉附近烧槟榔烟雾问题(D02118)后,8月24日开始,有7-8人用不同的手机号码对举报人进行电话、短信骚扰、威胁。

琼海

大气

我市公安部门民警通过走访群众等方式,联系到“举报人”,但对方否认受到骚扰、威胁一事;后多次拨打对方电话,未接听,给对方发信息请求配合调查,未得到回复。

因公安机关未得到信访人的准确的身份信息、手机号码及实施的骚扰电话、短信内容等情况,故开展工作后,无法确定骚扰人的身份。

有待核实

组织专项核查队伍,展开工作。

继续耐心做信访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其思想顾虑,让信访人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以有利于我局开展工作。

35

D17008

琼海嘉积镇海逸广场A区万泉河对面有槟榔加工,已持续4-5年时间,今年特别严重,白天、晚上都在冒烟,浓烟滚滚。

琼海

大气

经实地调查、巡查,位于海逸广场小区万泉河对面的是益群村委会。1、益群村委会第四村小组原有一处槟榔加工点,但已在2014年拆除取缔,经现场查看,村内没有发现槟榔加工现象;2、据村干部和当地村民反映,由于村内树木茂盛,枯枝落叶较多,一些村民环保意识不强,有将枯枝落叶不定时、就地燃烧的习惯,使燃烧烟雾的现象偶有发生。

部分 属实

“部分属实”说明:属实的部分为益群村委会有燃烧烟雾的现象 ,不属实部分为“有槟榔加工,已持续4-5年时间”。

整改措施:1、立即深入整改。当场组织人员将村庄及周边堆放的枯枝落叶全部清运处理。2、加强群众环保意识。深入村民家中,将燃烧枯枝落叶的危害和影响进行一一宣讲。3、安排人员加强管理。组织巡查队对万泉河两岸及益群村周边进行多时段巡逻,严厉打击燃烧枯枝落叶造成浓烟污染环境的行为,做到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36

D16087

琼海市大路镇蔗园村委会长山村附近的大路红砖厂夜间偷偷生产,燃煤排放废气,污染空气,私挖黄土,破坏生态。

琼海

大气、生态

经检查小组调查,该砖厂于8月初停产至今,脱硫塔、喷淋除尘设施均能正常运转。该厂的原料来源于建筑多余土方,主要是嘉积镇的建筑工地,外购土方均有完整记录。该砖厂存在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

属实

针对琼海大路科达页岩烧结空心砖厂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进行立案查处。

检查小组已现场要求该砖厂要定期检查喷淋除尘等环保设施是确保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厂区内的环境卫生。琼海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与琼海市环境监测站将加强巡查监测。现该砖厂现已停产,将依法完善环保验收手续。

37

D16076

琼海长坡镇长坡村委会山甫村十几米处有一经营3-4年的养猪场(规模300-400头),散发臭味,排泄物直接堆放在水井旁边,影响饮用水安全。

琼海

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面积约2亩,猪圈30间,现有公猪7头,母猪55头,猪苗65头,建有1个150立方米沼气池和1个100立方米过滤池。猪场排泄物经沼气池处理用于发电,不存在直接排放在水井旁边的情况。猪舍距离水井约50米,该水井只用于生产用水,不做饮用水使用。猪场距离村庄较近,散发臭味难闻,影响周围村民生活。

部分属实

该养殖户已将65头猪苗、40头母猪、7头公猪售卖,并对猪舍进行了全面消毒除臭处理。现存栏15头怀孕母猪,暂时不能转移和售卖处置,等这批母猪生仔出栏后,立即出售,现有猪舍不再养猪,并自行拆除。同时,要求养殖户在未拆除猪舍前,每天做好猪舍周围的环境卫生,消除臭味,不再影响周围村民生活。

38

D17023

琼海大路镇安竹村后岭坡经济林地被人承包,砍伐树林用于建厂,破坏当地生态。

琼海

生态

该地块为琼海市丰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废品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地块系琼海市丰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与大路镇湖仔村委会村民和安竹村委会村民承包,承包年限为30年。承包情况经大路镇湖仔村委会、安竹村委会确认。该项目于2016年1月25日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于2017年3月16日经市生态环保局批复环评报告;于2017年7月13日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复临时使用土地。

属实

该项目建设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责令停工整改,立行立改,要求完善使用林地手续。2017年8月30日上午已书面形式下发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项目业主已聘请省林业所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下步将继续完善使用林地手续。

39

D16036

琼海万泉镇301省道7.5公里处的利发橡胶厂偷排污水,且加工橡胶时臭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琼海

水、大气

根据现场检查,利发胶厂正在维修厂区内雨水管网,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由于处于停产状态,无法进行水质采样。随后检查人员对利发胶厂周边进行排查,尚未发现偷排痕迹,该厂距离最近的村庄约200米,生产废水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部分用于橡胶林浇灌,部分用于大雅村委会农作物浇灌,所浇灌的橡胶林及农作物长势良好。橡胶加工时散发臭味是橡胶加工行业特性,尤其是阴雨天感觉更明显。

属实

琼海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与琼海市环境监测站将加强巡查监测,每半个月巡查一次,待利发胶厂恢复生产后进行水质取样。

针对利发胶厂加工产生臭气的问题,检查小组已现场要求该橡胶加工厂做好厂区卫生,做好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处理,尽量控制气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该胶厂现已制定臭气治理方案,并正在规划建设臭气处理设施。下一步我市将对此类问题加强管理,并将加强对该类企业的环境执法力度、监测力度。

40

D17010

琼海市嘉积镇新朝村委会排田村附近一家洗涤厂洗涤废水直排村集体公共池塘,水体发黑发臭,污染环境。

琼海

水、大气

经调查,目前该洗涤中心生产的废水通过排污管道流至三级净化池,然后通过连接净化池的排污管道排出到池塘,存在污染池塘水源隐患。2016年因环保不达标,市环境保护局对其作出1万元处罚,并要求建三级净化池接收洗涤水净化后才排往池塘,该洗涤中心建好三级净化池使用后生产至今。现场勘查未发现有污水从净化池中流出,但从池塘排出的污水水质稍浊,有异味。

属实

整改措施:1、专项调查组要求该洗涤中心负责人在取样废水监测结果公布前暂停营业。2、由市环保局监测站监测人员8月28日对该洗涤中心最后三级池排放的废水进行取样检测,废水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含洗衣液残留物,嘉积镇政府已要求该洗涤中心负责人停业停产,同时市环保部门已申请法院执行关闭整改。3、嘉积镇政府和市环保部门将组成联合巡查队,持续加强巡查和监管工作,确保该洗涤中心整改不到位不允许再生产。

41

D17036

琼海嘉积镇振华路有一家地公牛腩粉汤店,未设置烟囱,油烟直排且有臭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琼海

油烟、大气

经现场勘察,被举报对象地公牛腩粉汤店确实存在未设置烟囱,油烟直排且有臭味的问题,并存在现场环境脏乱差现象,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按照《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城管局对琼海嘉积新润香食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商家即日进行全面整改,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2、督办该商家按照市食药监局和市环保局的要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系统,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消除油烟、大气污染问题;

3、成立专门督办小组,负责督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42

D16053

琼中国营阳江农场饮用水由农场从加喜河(河水浑浊)引入,经过简单漂白后输送给职工饮用,职工担心影响身体健康;农场居民区旁阳江农场菜市场污水直排加喜河,进入南渡江;菜市场旁有一阳江木材厂,24小时烟雾直排,散发臭味,凌晨开始锯木头,噪声扰民。

琼中

水、大气、噪声

经调查,1.阳江供水厂从加喜河水源水通过加压泵抽水至水厂,经过消毒、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单层快滤、第二次消毒、清水池后由配水管网供水到户,不存在信访件中所反映的“饮用水由农场从加喜河(河水浑浊)引入,经过简单漂白后输送给职工饮用”问题。但近期我县受雨季影响,加喜河取水点水质浑浊,加压抽水至水厂处理沉淀后有细微沉淀物。2.国营阳江农场菜市场所产生的污水全部通过污水明渠收集到三级处理池后由污水管排放到小河沟,排放口距加喜河1公里多。3.我县环保部门已于2017年5月份要求琼中宝阳分公司(原阳江木材厂)整改原低矮的烟囱乱排放和烟尘直排问题,该厂投入30余万元进行整改,新建了1座20多米高的烟囱,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取得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该木材厂上下班时间为:上午7:00-11:30,下午14:00-18:00,晚上不开工作业。因此不存在信访件中所反映的24小时烟雾直排和凌晨锯木头扰民问题。

部分

属实

一、一是要求阳江供水厂疏通、清理取水口,加强水厂工艺处理设施运营和管理;二是从黎母山镇供水厂铺设供水管网(Q200mm)输水供给阳江供水厂后,再由阳江供水厂供水给国营阳江农场社区的职工。

二、国营阳江农场已在筹建污水处理项目,该工程服务范围为阳江农场场部服务片区,近期(2020年)建设规划为1600m3/d,远期(2030年)建设规划为3100m3/d,配套建设污水管网长为12.886km,该项目实施后,阳江农场菜市场污水将被纳入污水厂处理范围。

三、我县已责令琼中宝阳分公司(原阳江木材厂)将切边机搬离,并要求县环保、林业、黎母山镇政府等部门加强对该木材厂的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该木材厂超标排放污染物或在居民休息时间生产作业,我县将立即进行查处。

43

D16075

1.三亚凤凰镇槟榔村委会办公楼门口马路对面有个使用多年的露天垃圾场,散发臭味,下雨时垃圾被冲入槟榔河内,污染河水;2.槟榔村农贸市场周边有2家经营多年的稻谷加工店,生产时产生粉尘和噪音,影响周边居民和商铺;3.每年冬季都有人在槟榔河滩涂地饲养大量鸭子,粪便污染河水。

三亚

垃圾、水、大气、扬尘、噪声

1、三亚凤凰镇槟榔村露天垃圾场管理不规范,散发臭味,距河200米,周边地势无倾向河内的坡度。

2、稻谷加工店噪声粉尘扰民。

3、在槟榔河滩涂发现有农户散养家禽现象。

属实

1.农贸市场已于8月29日将垃圾手推车收集容器更换成密闭垃圾收运容器,并派专人管理。

2.农贸市场方已与仁仁洁保洁公司做到无缝隙对接,垃圾定点定时清运,.仁仁洁公司已加强垃圾池的管理力度,每天定时清洗一次,落地垃圾及时得到清理归桶。

3、稻谷加工店已加强对碾米机的维护保养,及时更换了噪声过大的轴承,加装了负压风机,并在出风口安装了布袋进行除尘,门口设置布帘围挡。

4、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养殖行为,立即制止并查处。

44

D17009

三亚天涯区育才生态管区在2016年3月到2017年3月期间,被崖州区两个老板非法毁林90亩,农田13至14亩,在林地上建房,在农田上挖2个水塘。村委会对此事不闻不问。

三亚

生态

该案件同属三亚市育才生态区雅林村“岸丈山”毁林事件(第十四批次,受理编号X14009)。

核实情况如下:

1.2016年8月下旬,黎光璧雇挖机进行非法开垦102.3亩。2017年6月27日被三亚市森林公安局移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黎光璧在林地里开挖水塘和建筑房屋;

3.非法毁坏农田行为不属实。

部分属实

1.2017年6月27日,毁林犯罪嫌疑人黎光璧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2.2017年8月27日,已将涉案林地内将违章建筑3栋房屋和2个蓄水池全部拆除完毕,同时把种植在林地内的香蕉、槟榔苗予以清除;

3.2017年8月28日,解聘毁林区域责任护林员、小组长和管理员;

4.2017年8月30日,已在毁林区域全面清苗复绿。

45

D16061

三亚吉阳区迎宾路汇鑫汽车检测站后100-200米处有一居民饲养家禽,散发浓重臭味;汇鑫汽车检测站后面20米处有一排水沟,又脏又臭,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三亚

水、大气

1、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汇鑫汽车检测站后有1户养殖户占用部队老旧营房旁边用地(面积124平方米)饲养家畜,养猪56头,养鸡40余只;

2、汇鑫汽车检测站后的臭水沟全长1.6公里,沟渠属于山岭水排放沟,污水来源为南新农场二组居民生活污水和周边养殖污水,因周边地势较低,污水无法通过自流的方式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内。

属实

1、依法对造成环境污染的1处养猪点进行拆除,拆除猪舍124平方米,清理生猪56头,鸡40多只,并做好了环境卫生整治和卫生消毒工作。

2、该臭水沟的污水来源为周边村民生活污水,三亚市吉阳区政府现已制定整改方案,预计2017年10月31日前在南新农场二组村口处设立污水处理泵站,可将污水引入迎宾路的污水管网系统内。

46

D16103

三亚吉阳区荔枝沟路农业银行后、星悦宾馆旁的两层小楼有一烧烤餐厅已开业一年,每晚7点至凌晨营业,噪声大、油烟四散,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三亚

油烟、噪声

2017年8月26日23时许吉阳区区接到该转办信访件后,三亚市吉阳区环保局周才学局长,吉阳区城市管理局马志明副局长等领导带队到达现场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

1、该烧烤餐厅存在油烟问题。

2、该烧烤餐厅经营时噪声大,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属实

2017年8月27日00时12分三亚市吉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该烧烤餐厅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烧烤厅于2017年8月27日晚已停止营业,正在进行整改,预计于2017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47

D16100

三亚天涯区金鸡岭社区西二巷鱼儿故事清吧每晚9点至12点播放音乐,噪声扰民。

三亚

噪声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该清吧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在场所内进行音乐弹唱。

属实

三亚市吉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工商所于2017年8月27日17:30时已对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社区西二巷鱼儿故事清吧下达《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业通知书》(三工商东城停业字〔2017〕1号),该清吧已停止营业。

48

D16083

万宁市万城镇环市二路万利隆小区附近的芒坡村委会每隔2-3天晚上有人烟熏槟榔,浓烟滚滚,污染空气。

万宁

大气

芒坡村委会仅有前几年建设的2个破旧的传统槟榔黑果加工点,共有槟榔黑灶16个,占地面积80㎡,但目前尚未加工生产。

部分属实

一、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槟榔局、万城镇政府等有关人员加强对万城主城区周边非法熏烤黑果槟榔加工厂(点)的巡查管控,特别是万利隆附近芒坡村委会。

二、结合实际抓紧制定《万宁市2017年加强整治槟榔黑果加工点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继续加大对非法槟榔黑果加工厂(点)打击取缔,杜绝榔烟再起。

三、针对目前我市加工设备,制定《万宁市槟榔加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槟榔加工产业,有效地遏制非法槟榔黑果加工点的出现。

49

D16096

8月24日晚11点至25日早8点,万宁长丰镇镇中心都是烧槟榔的烟雾,可见度低,周边居民无法呼吸,林业小区附近尤其严重。

万宁

大气

长丰镇墟是万宁市槟榔收购和加工最集中的地区。经调查核实,长丰镇墟周边有黑灶槟榔加工厂(点)6家,71个黑灶,占地面积430㎡

属实

一、8月25日,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槟榔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长丰镇政府等有关人员对长丰镇非法黑灶槟榔加工厂(点)进行调查摸底,加大打击宣传力度,及时组织打击取缔,共取缔黑灶槟榔加工厂(点)6家,71个黑灶,占地面积430㎡。

二、抓紧制定《万宁市2017年加强整治槟榔黑果加工点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继续加大对非法槟榔黑果加工厂(点)打击取缔,杜绝榔烟再起。

三、针对目前我市加工设备,制定《万宁市槟榔加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槟榔加工产业,有效地遏制非法槟榔黑果加工点的出现。

50

D16032

万宁后安镇茶山村委会福海砖厂,排放浓烟,有烧焦味,且污水直接排入农田,导致农作物(槟榔、胡椒)枯黄。举报人反映目前该砖厂已停产,厂家称等督察组离开后重新生产。

万宁

大气、水

该页岩砖厂虽然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已按环保要求窑炉配套安装水雾除尘脱硫塔设施,烟囱废气定期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废气达标排放,但各种环保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厂区环境较差,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环境。此外,群众反映的污水直接排入农田,导致农作物(槟榔、胡椒)枯黄问题,专案小组查看现场周边可视范围内农作物(槟榔、胡椒)长势良好,未见枯黄,反映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原料车间实现封闭;

二、破碎机安装除尘器,破碎机及滚筒筛要全部封闭,实现密闭条件下破碎、筛分及输送:

三、修建围墙;

四、硬化道路;

五、购置喷水设备,设置洗车池;

六、种树绿化,清理、打扫厂区卫生等,美化厂区环境。

51

D17039

万宁万城镇群庄村委会白沙坡村环村路旁有一塑料瓶回收加工厂,熔解、破碎塑料时产生废气、噪声,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万宁

大气、噪声

被举报对象为万宁市顾大光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位于万城镇白沙坡村南边村,坐落在村尾,占地面积200㎡,有工商营业执照,厂房属于自家土地,其主要是把回收的塑料瓶(不回收有毒的塑料瓶)进行初步加工碾碎,再打包运送到海口加工厂。

属实

一、万宁市商务局责令顾大光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建设三级污水处理池(池内设有过滤网),生产用水经三级污水处理池过滤后再排放;

二、回收加工厂的四周要用铁皮围起来减少生产噪音,以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52

D17028

万宁北大镇东风队(原万宁市国营东兴农场)龙贡岭有人无证采石,导致山岭上橡胶园、防风林被破坏,土地裸露,产生扬尘。

万宁

生态、扬尘

2017年8月28日,市政府王振羽副市长带队,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和北大镇政府有关领导实地调查处理。据调查,龙贡岭采石场(即万宁市东兴农场东风队龙贡岭建筑用花岗岩矿)刚取得采矿权,目前正在整理场地筹备开采,处于开采筹备阶段,不存在无证开采行为;该矿区在整理场地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存在一定噪声和扬尘现象;目前该采石场未开采,龙贡岭上的橡胶树、防风林并没有被砍伐破坏。海南公路工程公司近期在堆矿加工区范围内平整了部分土地,架设了一些碎石设备,在平整土地过程中砍伐了一些槟榔(经了解,海南公路工程公司在赔偿农户槟榔后属农户自己清理槟榔。槟榔属棕榈科植物,没有林木蓄积量,一般情况下市林业局没有办理槟榔的采伐手续)。由于省林业厅目前未审核审批该采矿权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平整土地架设碎石设备属未批先占的行为。综上,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设置矿山开采生产监督牌。要求该石场设置生产监督牌,标明采矿权人、矿区面积、矿区范围、开采年限、监管单位及举报电话,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二、设置警示标志。在矿区外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过往行人及工作人员注意安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求石场在整理场地及设备安装阶段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同时,对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震和消声等防范措施,防止噪声影响当地居民生活。

四、在扬尘(粉尘)治理方面,要配备洒水车,及时洒水,有效控制粉尘扩散。

五、责令业主在省林业厅未批复临时使用林地前,不能动工采矿。

六、对未批先占林地的行为,林业局将依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依法查处。如省林业厅近期未批复该采矿权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将依法拆除碎石设备,恢复造林。

七、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明确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八、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在北大镇各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和广告牌,广泛宣传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违法必究。

53

D17037

万宁龙滚镇大萝村水田旁有四个虾塘,污水直接排入水田,影响农民正常耕种。

万宁

2017年8月28日下午,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龙滚镇政府、多格村委会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该处有虾塘4个共6.5亩,养殖用水主要是从5公里以外运回海水和淡水混合灌塘养虾,养殖污水直接排入农田排渠。水渠两边已约有4亩水田枯死绝收,疑是水渠污水渗透造成。

属实

一、由市环保局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已排空的三个虾塘禁止再蓄水养殖。

二、由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对养殖污水和农田水质进行抽样检测,市农业局组织专家对枯死水稻进行抽样检测,相关检验结论报告出来后,确定水稻枯死原因,如水稻枯死是因养殖排污导致,由龙滚镇政府找相关养殖户协商补偿事项。

三、由市环保局指导养殖户做好污水排放整改工作。

54

D16097

万宁万城镇华侨街兄弟酸粉店,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万宁

油烟

一、厨房各功能区未区分;

二、清洗区未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清洗水池,且未进行标识;

三、厨房餐厨废弃物未按规定储存;

四、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

属实

一、依法对经营场所进行查封。

二、加强对该类小餐饮店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相关问题。

55

D16083

万宁长丰镇东和农场农四队后面山上,附近牛漏村的村民长期挖山,贩卖石头、土方,近期都是晚上开采,卡车通宵运输,噪声大,扬尘污染严重。有群众向万宁国土局执法大队举报后受到威胁。

万宁

噪声、扬尘、生态

经现场调查,发现长丰镇牛漏村委会青乐村村民马育明在东和农场农四队(原名丰石场东侧)使用挖掘机平整自家大约4亩的坡地用来种植椰子。该地原先是马育明种植槟榔的园地,后因槟榔林染上黄化病,大部分枯萎坏死,无法结果,所以近期当事人将其槟榔园翻耕平整,更换种植椰子树。不存在挖山,贩卖石头、土方等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属实

一、万宁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当事人马育明9月10日前对该地进行填复平整,恢复土地原状、达到可种植条件,切实保护该地的生态环境。

二、加大巡查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对挖石取土等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顶格查处一起,确保农四队后山乃至全市范围不再发生违法挖采土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管。长丰镇政府安排专人,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对非法挖石取土行为的日常监管。村委会、村民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对非法挖石取土行为的制止、报告责任,形成执法监管联动合力,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四、做好宣传引导。在牛漏村委会、农四队等周边各村显著位置张贴保护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标语、悬挂警示横幅,大力宣传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重大意义和举报件查处整改情况,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知法守法,知规守规。

五、举一反三。拓宽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0898-6222978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积极性,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挖采土地矿产资源的整治工作中去,形成齐抓共管、公众参与的良好机制与监管格局。

56

D17026

文昌文城镇新风北里百佳汇超市对面有两个名为“二小”、“旺角”的烧烤店,晚上8点至凌晨3点半营业,产生烟雾、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文昌

大气、噪声

经核实,该两家烧烤店未持有相关的证照未取得环保部门评估报告,作业时产生油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属实

市执法局对该两家烧烤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安装排烟管道和油烟净化设备。目前该两家烧烤店均已关门停业,不存在油烟、噪音污染现象。

57

D17003

文昌铺前镇东坡村委会小洋村某村民占用260平米集体林地建房,破坏林地,施工时水泥粉尘很大,建筑垃圾到处乱扔。

文昌

生态、扬尘、垃圾

经调查,在铺前镇东坡村委会小洋村占用集体林地建房的是周德山,现场测量后套对《文昌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属于规划林地,面积为226平方米(0.34亩);周德山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林地建房,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施工建房时存在一些建筑垃圾、灰尘等。

属实

一、对违法占用林地建房行为立案处罚。2017年5月9日,市林业局向周德山下达《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占用林地的通知》文林地通字2017年第(76)号,并立案查处;6月9日再次向周德山下达《关于再次责令停止非法占用林地通知》,6月19日向周德山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林罚决字[2017]第31号,责令自行拆除非法占用林地226平方米范围内所有建筑与设施,恢复原貌;处予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0元,共计2260元的罚款。

二、责令周德山立即清理建筑垃圾,做好保洁工作。

58

D17017

1.文昌市铺前镇东坡村委会有一家无证经营的水泥搅拌站,噪声严重扰民,扬尘污染附近村民的农作物和农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该问题已持续一年;2.铺前镇七岭海岸线一带200米范围内有诸多养猪、养鸡、养虾场(如陈文养殖场),废水直排大海,污染海洋环境。

文昌

噪声、扬尘、水

经查,海南文昌东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黄春智,搅拌站位于文昌市铺前镇东坡村委会坑上村,该搅拌站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海南文昌东东建混凝土搅拌站修建前已获得文昌市人民政府、林业局关、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科工信局等相关部门的批复,并持有营业执照、建筑业资质证书,目前尚缺排污许可证及市环保局验收,群众反映的无证经营问题部分属实。对于噪音污染的情况,经现场查看该搅拌站距离最近居民区300米,且周边都是树木,无居民区。扬尘污染附近村民的农作物和农田的情况,经现场查看周边都是林木没有农田,且该搅拌站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发现有扬尘情况。

二、叶保才养猪场,负责人叶保才,该养猪场建筑面积为60㎡,有两间猪舍,24头猪,距离海岸线约100米。

部分属实

一、针对海南文昌东东建混凝土搅拌站的问题,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8月28日下达停产通知书,并责令其通过市环保局验收且补办排污许可证后方能投产。另外,经我镇与供电部门联系,已停止对该搅拌站进行供电,在其获准投产后再恢复送电。

二、针对叶保才养猪场的问题,我镇已向其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并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同时,要求该养殖户把存栏猪销售后(限期11月30日)拆除养猪场。

59

D16109

五指山通什镇翡翠花园山水龙湾5栋1楼有一名为一品汤王的饭店,每日早8点至晚10点向居民区排烟,且排烟机、发电机噪声大,此饭店私自在后门搭建大棚宰杀家禽、洗菜洗碗,导致污水横流,影响楼上居民正常生活休息。

五指山

油烟、噪声、水

五指山一品汤王饭店抽油烟机马达工作时发出的噪声经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五环测字[2017]-JT-第8号)显示,超标1-3分贝。

五指山一品汤王饭店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限值,不存在油烟排放超标。

五指山一品汤王饭店后门存在搭建简易铁皮棚、洗菜洗碗。不存在宰杀家禽及污水横流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品汤王饭店私自在后门搭建的备用电源铁皮房已全部拆除,同时撤掉启动发电机用的2组蓄电池,撒走临时使用的柴油发电机。

目前,五指山一品汤王饭店已不存在在后门宰杀家禽、洗菜洗碗情况。

针对该饭店的抽油烟机产生的噪声,饭店老板正在购买降噪材料,待材料购买安装后再进行噪声检测,确保噪声不超标。

60

X16011

白沙国营邦溪农场八队作业区有一采矿厂无证盗采金矿,滥挖山体、毁坏树林破坏生态环境,该厂已存在多年,县国土局、林业、环保等部门不能及时予以打击,甚至有工作人员为其充当保护伞。

白沙

土壤、生态

该矿点经2015年联合执法取缔后,根据农场属地管理职能,八队矿点恢复治理工作由邦溪农场具体组织实施,该矿点系我县唯一一块裸地,作物不易存活,具体实施单位复垦方案不明确,造成二次采挖破坏,导致复垦效果不显著。2017年,县委张蔚兰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县政府牵头,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彻查整治,追究违法人的法律责任。7月24日,胡翔县长召集符健友、何方长副县长及县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公安局、水务局、供电局及邦溪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非法矿点采取取缔行动,7月24-25日,到该非法采矿点开展现场联合执法,进行打击、取证工作。对该矿点疑似非法采矿者居住房屋进行拆除,现场未发现施工人员,拆除平房9间,共计450㎡,取证硝酸、氯化钠、氰化钠等化学物品,截断水源电源,避免非法采矿者去而复返、低成本开工现象,调查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工作人员参与其中。7月29日至8月17日,县林业局对废矿区进行植被人工恢复,种上槟榔、菠萝蜜、沉香等本地树种。8月21日,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县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水务局、邦溪镇、龙江农场等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种植的树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种植的树木现已移交龙江农场进行后续管理。

调查结论:经调查,群众举报内容中邦溪农场八队作业区一无证采矿厂存在多年,县国土局、林业、环保局等部门不能及时打击,甚至有工作人员充当其保护伞的情况不属实;邦溪农场八队存在过非法盗采金矿,滥挖山体、毁坏树林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属实。我县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联合执法,但到达现场后,现场已无实施偷采盗采的违法人员,事后,县执法人员通过走访调查,仍然无法确定八队矿点的违法主体。根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因无法明确违法主体,所以未能进入立案程序。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县纪委对非法采矿监管不利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对非法采矿的当事人交于司法机关部门处置,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2.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前沿阵地作用,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高压态势,动态巡查,及时把握动向,进一步确定违法主体。

3.对涉及应由海垦控股集团公司或海胶集团公司管理的农场、工区的管理职责落实分工协同,齐抓共管等事宜,我县将进一步与农场及其上级管理机构协调解决落实。

4.加强后期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复垦复绿出成效。

61

X16020

白沙县牙叉镇芳香村红砖厂距松涛水库5公里,粘土砖产量逐步扩大,每年消耗煤6000吨,排放废气、粉尘。为了给生产提供原料,大量取土,破坏生态环境。

白沙

大气、扬尘、生态

丰龙公司于2011年改建后,其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已不具备生产实心粘土砖的条件,现场检查其堆料区、成品砖堆放区,未发现粘土原料及成品粘土砖,不存在非法生产粘土砖的行为。丰龙公司未按发改项目备案要求生产页岩空心砖或多孔砖(砖厂负责人解释是由于老百姓不接受空心砖产品,目前全省均生产页岩实心砖)。根据公司提供台账,2016年用煤量为441.72吨、2017年1-7月用煤量为439.68吨。该厂没有设定采矿区,据其负责人称其制砖所需原料主要来源于县内各工程项目、村民建房和平整山坡所产生的符合制砖要求的页岩、板岩、泥岩及千枚岩等,经对部分建设工地调查核实其情况属实,但企业没有建立台账无法核实具体数量。该厂在其生活区和堆料区平整土地时涉嫌违法取土用于制砖,因缺少地形测量资料且现场已经完成平整,无法确定其违法取土量,同时发现其新建生活区时存在违法占用农用地和未批先建行为,2016年底,企业在没有通过批准规模基础上增加一条隧道窑,同时配套增加了一座45米烟囱和一座脱硫塔,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上半年及8月28日监测结果显示,大气污染物排放均达到标准限值,经现场检查,该厂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经调查,群众举报内容中白沙县牙叉镇芳香村红砖厂,因粘土产量扩大,每年消耗煤6000吨,排放超标废气、粉尘的情况不属实;芳香砖厂非法取土的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由县国土资源局对丰龙公司违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聘请有资质鉴定机构对丰龙公司违法取土量进行鉴定,要求其对违法采挖区进行回填。3.2017年7月14日,已对丰龙公司违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生活区行为立案查处。

整改情况:1.由县国土资源局对白沙丰龙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取土行为下达《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白国土资察字〔2017〕102号);2.由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白国土资察字〔2017〕103号)责令丰龙公司限期回填违法采挖区;3.由县国土资源局对白沙丰龙实业有限公司违法采矿(取土)行为进行立案查处。4.正在编制制砖产业退出实施方案,确保在2019年6月底前关闭退出。

62

X16014

儋州木棠镇二图村委会靠近海边有一大型横乾养猪场(规模10000多头)占地100多亩,排污设施不完善,臭气熏天、苍蝇满地,导致水体污染,影响附近20多个村庄居民正常生活。

儋州

水、大气、生态

8月27日上午,市畜牧兽医和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往木棠镇二图村鑫棠猪场现场核查,项目审批手续完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报告表明排污达标。

不属实

猪场环保设施完善,场内无明显臭味,根据市环保局出具的监测报告表明,该场处理过的污水达到国家标准,臭气浓度达标,对附近的灵山村、戴宅村的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水质达标,没有受到污染,不存在影响附近村庄居民正常生活情况,该信访件所反应的问题不属实。

63

X16023

儋州市华贸实业有限公司(原儋州华宁实业有限公司)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排放污水污染农田,造成50多亩农田无法耕种。多次投诉截至目前问题未解决。

儋州

生态、水

2017年8月27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和南辰农场等单位赶赴到南辰农场大青山石场进行现场核查并予以处理。

未发现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排放污水污染农田,造成50多亩农田无法耕种等情况。

不属实

一、2017年8月27日,市国土局下达《关于责令停产整改的通知》,责令该石场停业整改,并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手续;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进场采矿。

二、2017年4月13日,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人民币7万元罚款。

64

X16041

海口琼山区椰海大道42号椰海新城小区开发商在12栋地下室安装大功率柴油发电机,供应小区十六栋住宅楼电梯和公共用电。发电时产生大量有害气体,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小区地面和业主家中,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

海口

大气、扬尘

1.经现场了解,应急发电设备房内有2组发电机组,该发电机为市政停电时应急发电使用。发电机工作产生的废气排放方式是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后影响到二、三楼住户正常生活。情况属实。

2.椰海新城小区备用发电机工作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影响到二、三楼住户正常生活。

属实

1.2017年8月27日上午,琼山区环保局联系海口海环院环评有限公司林斌工程师参与现场勘查,商讨拟定整改方案。

2.2017年8月30日,海南众诚浩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查,现初步考虑整改措施如下:

(1)通过2次喷淋设施装置,降低排放气体的有害成分浓度;

(2)调整排风口位置,经过专门管道引到绿化带中自然排放。由凤翔街道办事处、琼山区住保中心负责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3.物业公司将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及交流,由于此事涉及到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请求业主给予理解。

4.问题正在协调解决中。海南众诚浩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8月30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已于8月31日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初步预计改造费用约二十几万,施工工期需一月左右。

65

X16043

海口琼山区红旗镇合群管理区保胆村居民区100米处有一养猪场,臭气严重。

海口

大气

1.经检查发现该养猪场设有粪便干湿分离机,产生的粪便日产日清,粪水进入储液罐进行发酵,产生的沼液通过管道输送到猪场周边农户灌溉农作物。初步判定是由于该养猪场设备老化,沼气池的储气罐破损,造成沼气泄露。

2.2017年8月27日9:00,琼山区农林局副局长郑导带队到该养猪场,就沼气储存罐进行排查,确定沼气池的储气罐破损,造成沼气泄露。琼山区农林局当场责令猪场业主立即联系有关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由于该养猪场设备老化,沼气池的储气罐破损,造成沼气泄露(沼气含有少量硫化氢,略带臭味)。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属实

1.红旗镇政府发扬马上就办精神,由镇委书记许声棵、镇长吴敏带队,组织红旗派出所、镇环保站、畜牧站、水利站、城管中队、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多部门,共同做业主思想工作,要求猪场业主立即进行沼气池储气罐的维修、输气管道的更新等基础设施完善工作。

2.红旗镇政府联合琼山区环保局对该猪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成业主立即网上办理相关环保备案手续。

3.2017年8月26日当晚,该业主表态马上整改,积极联系有关专业人员维修沼气池储气罐、更新输气管道、网上办理相关环保备案手续。

4.2017年8月27日上午,琼山区农林局现场检查并督促猪场业主对破损的沼气储存罐进行维修,琼山区环保局已进行了立案调查。

66

X16050

海口秀英区永兴镇雷虎村委会叨仙村有人无证砍伐天然林及村民的经济林,破坏自然生态。

海口

生态

经核查,雷虎村委会叨仙村地块上植被完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未发现有破坏生态毁林现象。为了再次确认举报案件内容的真实性,经多方联系举报人并进行有效沟通,举报人透露,所举报的地块存在土地权属纠纷,纠纷起始于2007年9月18日,叨仙村民小组24户村民联名签名出让闲置荒山166.99亩,该166.99亩荒山包含有举报人自家的荒地,且举报人没领到荒地出让款。案件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该举报地块上植被完好,未发现有破坏生态毁林现象。不属环保问题,而是土地纠纷问题。因此无需采取相关环保整改措施。

67

X16031

关于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龙源村委会龙源小学校舍被租给企业家办家具厂,喷漆作业污染空气。

海口

大气

经查,该厂于2016年1月投入生产至今,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现场装设锯木机等6台,均未安装除尘降尘设施;此外该厂设有一间简易的烤漆工作间,并加装两台排风扇,用于往外排放烤漆作业产生的异味,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1.家具厂锯木机等生产设备存在噪声、粉尘等环境污染;

2.家具厂烤漆工作间废气排放设备及烤漆设备较为简易,存在油漆异味污染问题。

属实

1.2017年8月25日上午,红旗镇城管中队对丽华家具厂喷漆作业污染空气问题进行调查,并要求该厂立即停工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对粉尘、喷漆工艺废气收集集中处理。待通过项目环评审批等环保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2.2017年8月26日晚,琼山区教育局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对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龙源村委会龙源小学校舍被租给企业家办家具厂,喷漆作业污染空气问题进行研究及部署。会议要求,龙源村委会应督促家具厂尽快补办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等许可手续,做到持证合法经营。由红旗镇安排城管中队及龙源村委会对该厂进行监督,防止其自行运营。

3.目前家具厂已全面停产整顿,待补办工商、环保相关手续后,方可运营。

4.2017年8月26日,琼山区环保局对丽华家具厂处罚三万元整。

68

X16028

乐东九所新区嘉林达小区内多家餐饮店没有安装排油烟设施,油烟污染普遍;小区农贸市场旁边道路扬尘严重;有人在室外做材料加工,产生噪声污染。

乐东

油烟、垃圾、扬尘、噪声

8月27日九所镇委、镇政府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信访件调查工作。28日九所镇政府联合县食药监局、县综合执法局、乐东供电局组成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1、餐饮店油烟污染核实情况。截止8月30日上午调查组共调查九所新区餐饮店32家,其中23家餐饮店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9家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32家皆无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仅有秀娇饭店(中国年)和熊二火锅店等2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处理器,其余的30家餐饮店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处理器,散发的油烟污染没有得到净化处理。2、道路扬尘问题主要是由于之前路面硬化建设期间车辆拉运砂石材料及房地产建设拉渣土洒漏,造成扬尘污染。3、材料加工产生噪音污染核实情况。产生噪音污染的原因是小肖门窗、九铭纱窗不锈钢总汇、万家福不锈钢店在加工铝制、钢制门窗、纱窗、防盗网等过程中产生,确实影响周边居民,群众反映事项属实。

属实

一是九所食品药品监督所和九所工商所已在8月30日对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美味饭店、咱哥们牛排火锅店、百乐牛腩火锅店、吴弟黄流老鸭店、便民早餐店、隆旺饭店、天天牛腩火锅店、香香阿颖快餐店、天天随意亭快餐店等9家餐饮店分别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

二是对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材料加工小肖门窗店,九所工商所已在8月30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

三是九所镇政府对30家尚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器的餐饮店限期安装油烟净化处理器。

四是对九铭纱窗不锈钢总汇、万家福不锈钢店和小肖门窗,镇政府联合环保局对三家材料加工店产生的噪音进行分贝测评,如超出规定的,坚决给予取缔。

五是要求县环保局调查并处理32家店无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问题,并加强宣传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和完善环保设施的必要性。

69

X16032

乐东县九所镇九所村没有排污沟,环境脏乱差,农村环境长时间得不到改善。

乐东

其他

1、8月27日九所镇委、镇政府召开会议,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群众反映九所村没有排污沟,环境脏乱差,农村环境长时间得不到改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九所村落实本村环境卫生责任主体,要落实责任,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采取有效措施给村民一个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经检查,发现九所村原已硬化路段老关坊路段(长近50米,宽3米)道路已损坏,积水严重,部分路段存在垃圾,群众举报属实。

属实

8月29日,九所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20人,出动挖机、拖拉机、抽水泵等设备对损坏低洼积水路段进行抽排积水,填土平整,并铺上一层碎石粉。对全村各个角落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责成九所村委会加强卫生整治力度,要求村环卫队每天加强保洁,确保村道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群众出行难和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得到解决。下一步将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完善该村排水沟。

70

X16033

乐东县黄流镇赖元村附近的几家红心砖厂,晚上生产排放浓烟,散发刺鼻气体,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健康;2.砖厂旁边的垃圾收购加工厂,污水直排灌溉渠,污染几百亩的农田和居民饮用的地下水。

乐东

大气、水

一、8月19日,县政府在九所召开环保督察工作会议,要求县工信局对全县的粘土砖生产企业和页岩砖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8月21日,县工信局组织人员对全县的粘土砖生产企业和页岩砖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在黄流镇发现鲁丰砖厂、黎积壮砖厂、赖元砖厂和兴达砖厂仍在生产,现场有刺鼻气味。砖厂一般是晚上烧制,白天出砖,所以白天没有发现排放浓烟。县科工信局现场责令四家砖厂立即停产,接受调查核实。经过核实,四家砖厂没有合法手续,属于违规生产。8月25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会议通过了《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强制拆除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工作方案》决定8月26日对黄流镇四家砖厂进行拆除取缔,拆除取缔后由黄流镇政府植树复绿。

二、黄流镇政府8月27日成立该信访件专门办理工作组,经现场调查核实,民达塑胶加工厂位于赖元村,占地面积约11亩,土地来源为该厂与赖元村多个农户私下承包,主营收购地膜、油布等塑料废品销售给外地加工厂或直接加工成颗粒原料,厂内主要构建物为铁皮棚、加工设备、水泥场等。该厂建成后,由于群众举报,县国土局在黄流镇政府、赖元村委会的配合下多次到现场处置,于2013年11月1日、2014年6月23日发放过关停决定书。2014年12月县国土局组织执法部门对该厂进行打击,拆毁机器设备、厂房。2016年12月县环保局又组织执法部门拆毁机器设备、厂房,随后,该厂至今已完全停产,不再排放污水。根据现场调查核实,目前现状是:1、厂里铁皮棚顶棚已拆除,仅存铁架;2、原厂里用于储存排放污水的2个土水池已填平;3、机器设备一部分已卖掉,一部分已毁坏不能使用;4、该厂正陆续往外清运之前收购来的地膜、油布等塑料废品,但是,还有部分收购来的地膜、油布等塑料废料尚未清运、清空,占地约3亩。

属实

1、县科工信局联合黄流镇政府、县行政执法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于8月26日已对黄流镇四家砖厂进行拆除取缔,拆除取缔后由黄流镇政府植树复绿。

2、黄流镇政府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联合县环保局、赖元村委会,加强动态、不定期巡查,确保该厂不再死灰复燃、不再出现反弹。二是做好承包该厂负责人思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经营。三是责令该厂于两周内清空目前尚未遗留的地膜、油布等塑料废品,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71

X16007

国信(海南)龙沐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侵占国营海南省佛罗林场的80多亩海防林地,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国有林地被侵占,生态环境被破坏。

乐东

生态

2017年8月28日,我县林业局会同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佛罗镇政府组织人员深入到国营海南省佛罗林场进行调查核实,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80多亩地位于国营海南省佛罗林场范围内,该地块属于国营海南省佛罗林场原来的生产用地,规划为非林地,佛罗林场新安工区位置GPS测量图1号标注建设办公场所占地53亩,2号标注道路建设占地28.2亩。原地块上没有树木,不涉及林木破坏。国信(海南)龙沐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来投资开发时,因种种原因,占用该地块用于建设办公场所和道路等设施。长期以来,国营海南省佛罗林场和国信(海南)龙沐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双方就该地块权属多次向法院起诉,最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和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该地块权属属于国营海南省佛罗林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国信(海南)龙沐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拆除其建设在国营海南省佛罗林场这80多亩土地上的办公场所、道路等设施。拆除办公场所、道路等设施国营海南省佛罗林场已走司法程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24日立案执行。

属实

海南省佛罗林场国有土地被侵占情况属实,因没有涉及林地破坏,县林业局没有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情况。

72

X16044

陵水椰林镇山水花园桃源安置区马路上有人堆放及贩卖沙子、石料,造成扬尘污染。

陵水

扬尘

8月26日晚,我县副县长贾彬立即组织椰林镇政府、县国土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等有关单位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山水花园桃源安置区十横路堆放大量建筑用的砂石砖,属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行为,且未采取密闭措施,在装车过程中极容易导致扬尘污染。因无法找到当事人,已对山水花园桃源安置区堆积的沙石贴出公告,责令业主限期3日清运,对于无主沙石由有关部门负责及时清理。

属实

1.因无法找到当事人,我县已对山水花园桃源安置区堆积的沙石贴出公告,责令业主限期3日清理完毕。

2.公告期到后,我县已组织相关部门对建筑材料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3.我县将组织加强巡查,防止该区域出现类似扰民现象。

73

X16009

琼海市联先肉联厂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呈黑色,散发臭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万泉河,造成水污染;为了应付检查,用小型污粪车偶尔抽取污水,未做实质性整改,白天不排放,晚上后半夜偷排。

琼海

经现场调查,该肉联厂目前的屠宰量约180头/天,产生废水量约100吨/日。该厂的生产时间为夜间的1点到凌晨5点,该厂生产的废水经100立方米化粪池后,排入400(2X200)立方米的沼气池,生产废水排入沼气池蓄满后,部分生产废水会溢流到塔洋河,该厂白天安排抽粪车将废水外运。该肉联厂涉嫌未验先投、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并未做好废水外运至琼海市嘉积污水处理厂的台账记录。琼海市肉联厂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导致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到塔洋河。同时,肉联厂未经环保验已先投入运营。

属实

针对该肉联厂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到塔洋河的问题,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正在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责令琼海市肉联厂立即整改:1.该厂在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完成之前停止生产。2.制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并报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3.待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完善环保验收手续。

针对该肉联厂涉嫌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现该肉联厂已停产整改,并已制定相关整改方案报至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下一步,待该肉联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再依法完善环保验收手续。

74

X16019

琼海市沐皇桥附近(嘉积镇往万泉镇方向沐皇桥前20米右拐往沐皇、外岭村路口处)有一个使用多年的砂石堆放场,该堆场运作期间大型设备频繁进出,尘土飞扬。为掩人耳目破坏路口两边原有植被,种植两米多高的竹林遮挡人们视线,存在安全隐患。

琼海

扬尘、生态

8月27日上午,由万泉镇镇委书记王志强和镇委副书记、镇长禤儒带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有一小型堆场,一辆装载车,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但离居民区较远对群众生活影响较小。该堆场是从2017年6月份开始使用,且路门两边的竹林为公路的景观绿化带,并非该堆场业主的个人行为,因此,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万泉镇人民政府要求堆场业主限期完成清理工作,进行搬迁。

截止8月31日下午,该堆场已进行搬迁,并将堆放的砂土和石子清理完毕。

75

X16027

琼海嘉积镇万石村委会龙楼岭生猪屠宰场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一条大溪沟,最后流入万泉河,现整条溪沟已被污染,浑浊无比,溪沟流经的千亩良田面临被污染的危险。已向琼海市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无回复。

琼海

经现场调查,该屠宰场实为温泉肉联厂,建设100立方米三级化粪池,以及50立方米预留池。生产废水排入化粪池蓄满后,排入厂区北侧的万石沟,万石沟为自然农灌沟,下游为大片基本农田。该肉联厂目前屠宰量约70头/天,产生废水量约40吨/日。温泉肉联厂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导致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到万石沟。同时,肉联厂未经环保验已先投入运营。

属实

针对该肉联厂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到万石沟的问题,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正在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责令温泉肉联厂立即整改:1.该厂在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完成之前停止生产。2.制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并报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3.待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完善环保验收手续。

针对该肉联厂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现该肉联厂已停产整改,并已制定相关整改方案报至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下一步,待该肉联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再依法完善环保验收手续。

76

X16037

琼海白石岭景区内半山腰正在建设别墅,大面积挖山导致岩石、黄土裸露,生态遭严重破坏。

琼海

生态

经现场调查和市国土局的实地测量,信访人所反映的岩石、黄土裸露部分土地面积9818平方米(14.7亩),为原公司当时开发建设造成的,该部分土地地上建筑物已拆除,不存在“正在建设别墅”的现象。

部分

属实

“部分属实”说明:属实的部分为“岩石、黄土裸露”,不属实的部分为“正在建设别墅”。

整改措施: 1、琼海市嘉积镇政府和国土局、环保局、规建局、农林局等4个职能部门,当场要求北京八大处地产集团海南分公司绝不能有“新增建筑”现象,要全力对被破损的生态环境进行“复绿”。 2、该公司已经请设计院对被破损的地块进行园林景观设计。3、嘉积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将定期对白石岭加强环保巡查,持续关注这个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77

X16038

1.琼海阳江镇文市村委会长沟村小组附近官墓水库被周围农户养殖禽畜的粪便污染,水质变差、滋生蚊蝇,影响村民正常生活;2.文市村委会有一大型采石场破坏生态;3.阳江镇阳江林场被严重破坏、变卖,近几日当地政府将废弃林地用铁皮围起躲避检查,林场种植的50亩加勒比松树被砍,土地被卖予私人建木材厂、沙场等。

琼海

生态、水

一、官墓水库案:官墓水库周边现有14户农户违规养殖家禽(鹅、鸭),存在粪便污染,举报内容情况属实。

二、文市采石场案:经现场核查,该项目正在办理环评、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存在违法开采的现象,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

三、阳江林场案:1.经市农林局测绘套图,该木材加工厂和堆砂点占地面积22亩,用地性质为规划林地,未经规建、环保等部门审批,违反合同约定,私自建筑木材加工厂和堆砂点情况属实;2.经现场核实不存在政府将废弃林地用铁皮围起躲避检查行为,举报内容躲避检查情况不属实;3.经向市农林局、承包人及镇企业办了解,原林场种植的加勒比松已于1998年期间采伐,由于该采伐事项时间久远,市农林局无法查实是否已办理林木采伐手续;4.阳江镇企业办于2010年10月19日与李开江签订承包合同书,举报内容私卖土地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官墓水库案:1.短期整改措施(限时3天)(1)做好养殖场所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排泄物;(2)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毒及除臭;2.长期整改措施(限时3个月)(1)定期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及时清理排泄物;(2)收集的排泄物要进行厌氧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3)现存栏的鹅(鸭)可以继续养殖,出栏后,现有的鹅(鸭)寮随即拆除。因14户养殖户存栏有36610只鹅,1500只鸭,无法立即售完,为不损害群众利益,专项组正在积极帮助养殖户联系买家,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限要求进行落实。

二、文市采石场案:责令其停止违法开采行为,要求其完善采矿许可等手续后,才可进行开采作业。

三、阳江林场案:经调查该木材加工厂和堆砂点未经规建、环保等部门审批,未办理正规手续,违反合同约定,将拆除复绿。

78

X16051

1.几年前,琼海潭门镇草塘村海岸被一老板挖了一条海沟,将挖出的土堆在海里,形成土堆带,阻碍海潮的自然流动,产生迴流,海浪反常涌动,岸堤被海水冲刮,塌入海中,海防林被冲毁;2.文教村东海岸边有四座大型养殖池,污水直排大海,导致临岸泥沙变黑发臭。

琼海

生态、水

一、在调查中了解到,潭门草塘村文教村附近海域属于琼海省级麒麟菜自然保护区,2012年下半年,为了方便草塘村附近海域渔民生产生活需求,能够使浅滩海域上的小艇顺利出海作业,由海防办投资35万元在该浅滩海域进行航道建设,开挖出一条海沟,形成了土堆带,并非某个老板私自开挖,但土堆带是否使海浪冲刮岸堤,造成海防林被冲毁还需要进一步鉴定。

二、根据实地走访,被举报的四座大型养殖池,实际为三座,其中一座有2个厂房,养殖户主分别是吴祝天、吴淑深和王兆楼。3座养殖池养殖的品种大部分是东风螺,养殖用水为活水,养殖池水都是通过简易过滤池处理之后排入大海,不存在黑臭水体,至于是否为污水,已聘请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污水取样工作,下一步将根据污水检测结果做相应处理。

部分属实

1、对于草塘村海岸线问题,在征求附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退潮最佳时机使用挖机将海沟进行平整,但由于台风季节的到来,以及海域的实际退潮情况,工期预计在2018年5月至8月。

2、对于养殖池排污问题,市海洋与渔业局技术人员提出整改要求,已委托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养殖场排放尾水进行取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之后,由环保部门再认定,如果水质符合环保排放标准,则可排入大海;如果水质不符合环保排放标准,则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做进一步整改,工作期限为7日。

79

X16040

海南省大量废弃电池污染严重,但相关部门一直未出台废弃电池处理政策和措施。

全省范围

其他

目前我省废电池主要种类有:废锂离子电池、废一次性干电池、废铅蓄电池、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其中废新能源汽车电池主要来源于公共交通领域,基本为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锂电池,由专门公司进行回收利;废铅蓄电池主要来源于通信公司、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维修等单位和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

环保、工信、发改及海口市均针对我省不同类型的废电池回收、处置及其过程监管制定和出台了多条政策和措施。

不属实

80

X16002

三亚一环路川北巷11号小区前的工地每天早上5点到次日凌晨2点有大巴车进出,噪音严重扰民。

三亚

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空地位于三亚一环路川北巷11号小区前。该处是一块闲置空地,面积约4亩,空地里自发停放一些零散的大巴车,大巴车凌晨进进出出,噪音严重扰民。

属实

吉阳区政府已于8月31日清空停放在空地里面的车辆,将空地大门关闭,禁止车辆再次停放该临时停车点。

81

X16025

三亚崖州区与乐东九所镇临海的交界处,225国道北侧、崖城一侧梅联村北村小组234号养殖场,时常向龙栖湾排放污泥浊水,污染海水和海滩。投诉多年,但由于市县交界、部门分割、海陆相接以及历史原因,该排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三亚

经现场核查,梅联北村234号养虾场由三亚镇海正一种苗有限公司经营,主要问题:

1、只有简单的U型沟,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废水超标。

2、未办理环评手续。

属实

1、崖州区海洋渔业水务局对该养殖场下达《关于限期整改虾场环境问题的通知》。针对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废水超标问题,崖州区环保局正在立案查处。

2、崖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对该养殖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款4万元。

乐东

8月27日九所镇政府抽调镇政府有关人员、驻村工作组成员和龙栖湾社区“两委”干部组成了工作调查小组,采取实地勘察、访问养殖场业主等形式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辖区规划图确认该举报地点为三亚市崖州区管辖范围,属于三亚市地界,即污染源头为三亚市崖州区。养殖场的养殖污水通过沙池过滤后排放到铁路下面沙滩,连接大海的水管不是排污管,是抽取海水到鱼虾池的管道。

8月31日调查小组协同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到现场调查。该养殖场持有营业执照,发放 单位为三亚市工商管理局,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所在区域属三亚市辖区。

不属实

信访群众反映的污染源为三亚市崖州区管辖区域,相邻的九所镇辖区未发现梅联北村小组234号养殖场向我县九所镇龙栖湾海域排放养殖污水污染海水和沙滩的违法行为,无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82

X16018

万宁大茂镇群乐村委会双溪村,私自出售国有林地后建木材厂,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万宁

生态

2017年8月26日下午,市林业局联合大茂镇政府、群乐村委会、大茂木材检查站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信访件举报人反映该土地为国有林地的问题。市林业局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所反映的地点进行核实,通过GPS测量后,套合《万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2010-2020年)》(电子版),核定该地块属于集体商品林地,不属于国有林地。

二、关于信访件举报人认为将来会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经现场核实,该木材加工厂还属于筹建阶段,尚未开展经营加工活动,不存在严重污染环境问题。

三、关于信访件举报人反映村民私自出售土地问题。经询问群乐村委会支部书记、双溪村村民组长、被举报人和相关农户,了解到该地为双溪村的土地,原为荒地,群众开荒取得使用权。该木材厂业主陈辉光和使用人温泽和、温泽春、温泽山、温伯民、温色平、温平和达成口头协议出租,面积合计大约8.7亩,1000元/(亩*年),出租期限10年,但目前尚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只交付一定的预付款,其中温泽春收到预付款15000元,温泽山收到预付款11000元,温泽和、温色平、温伯民、温平和等4户农户收到预付款10000元。

部分属实

一、经核实正在修建木材厂的土地属集体商品林地,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市林业局2017年8月26日再次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万林责通字[2017]第38号),要求被举报对象到本通知之日起停止违法行为,在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听候处理。在没有完善相关手续之前,不得重新动工建设。

二、鉴于该业主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设木材加工厂的行为,将该案件移交市森林公安局查处。

三、针对信访件中反映土地交易问题,鉴于木材加工厂业主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大茂镇政府已要求6位村民退还建厂业主所交付的预付款,同时责令木材加工厂业主停止违法使用土地行为的后续工作。

四、市林业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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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6021

万宁万城镇椰林湾小区附近东山河内杂草丛生,河内放养的二十多头黄牛直接将排泄物排入河内,很脏,很臭。

万宁

水、大气

2017年8月27日上午,由市水务局牵头,畜牧局、万城镇委及新海社区配合到举报点,调查发现椰林湾小区附近东山河河内部分位置有杂草生长。

养殖户吴育章在椰林湾小区附近东山河河堤上搭建简易牛栏舍,养殖有28头黄牛,排泄物未经处理直排入东山河。

属实

1、市水务局于2017年8月29日完成了万城镇椰林湾小区附近东山河内部分杂草生长整治工作。

2、市水务局于2017年8月29日下午组织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拆除养殖户吴育章在椰林湾附近东山河河堤上搭建简易牛栏舍。

3、吴育章养殖户同意将其所养殖的28头黄牛迁移出禁养区。

4、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压实市镇河长制工作职责,加强对所辖区域的河道进行全面的巡查及管控,举一反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全方位排查,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及污水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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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6022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街228号为经营烧烤、臭豆腐的铺面,每天晚上通宵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

万宁

大气

执法人员赴万城镇红专中街228号现场核实,发现该店经营建筑材料,没有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

不属实

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经营烧烤、臭豆腐店铺进行摸排,发现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烧烤、臭豆腐经营店铺一律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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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6026

万宁市东澳镇境内,即东澳镇神州半岛省级公路7.7公里处(丰美村路口往万城方向20米处)有一收购站,长期收购废品,公路两侧废品堆积如山,造成环境污染,存在安全隐患。

万宁

垃圾

2017年8月28日下午,市商务局会同市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东澳镇政府等单位进行实地调查。东澳厚福仔废品回收站位于公路边,自家房经营回收站,回收站外围用铁皮围起来,在居住的场地内堆放了很多废铁(大约30吨)、废纸箱、回收塑料瓶等废品,在回收站公路对面的空置土地也堆放的大量的废铁(大约有150吨)。

属实

一、立行立改,责令限期整改。对再生资源回收站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将堆放在院里的及公路对面的回收废品在3-7天内全部清除干净;以及让其重新选址。

二、做好再生资源网点备案登记工作。按照《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T141-2009)等有关规定,联合市环境、住建、国土等部门进一步整合规划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工作。

三、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举报点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举一反三,扩宽违法举报渠道,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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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6010

文昌会文镇朝奎村委会龙所园二村中心处有一大型养猪场,猪粪便及污水直排入附近水沟中,散发恶臭味,水源及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文昌

水、大气

会文镇朝奎村委会龙所园二村中心实有养猪场一处共3户,分别为:一、林师健,猪舍面积60平方米,存栏生猪共32头;二、符史游,猪舍面积100平方米,存栏生猪共68头,25KG以下仔猪12头,4头母猪;三、杨延德,杨延德栏舍面积50平方米,存栏生猪32头。

3户均不是大型养殖场,达不到环保网上备案的要求。该3户猪场均采取干清粪,共用干粪堆放棚仅有10平方米且没有防雨设施,猪粪便经发酵后用于自家胡椒、莲雾等农作物;猪尿及污水通过仅有三级化粪池(2 个,面积16立方米)收集,定时抽出用于浇灌农作物。该养猪场紧邻村庄房屋,基本上为外出人员村庄,有些房屋年久失修呈现崩败现象,村内仅有一户人家居住,且生活用水为会文镇直供自来水,同时现场可以观察到该处养猪场的猪尿及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后定时抽到距离养猪场200米的莲雾园的好氧发酵池发酵后,施用于莲雾,尚未发现有猪场猪粪便及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水沟中的现象;猪场缺乏卫生管理,产生一定的臭味及污染周边环境这是事实。

部分属实

在会文镇政府的督促引导和市畜牧局的具体指导下,涉事养猪场业主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具体为:一、对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整洁有序生产。二、对未加盖的三级化粪池进行加盖,避免产生一定的气味和留下安全隐患。三、及时清理粪便堆放点,同时配套设置干粪堆放棚。四、污水沟作加盖处理。避免产生一定的恶臭影响附近村民生活质量。问题已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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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6035

文昌市南阳农场十队有人冒充国家矿产部将承包的耕地破坏建设成铝土矿,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

文昌

生态

被举报单位名称为海南宏莱冶金工业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位置位于文昌市国营南阳农场十队(3-5)号林段,海南宏莱冶金工业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在该地建设洗矿厂,主要洗铝钒土矿,所建洗矿厂无环评手续,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无污染防治设施。

部分属实

一、处理情况

海南宏莱冶金工业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林地建设加工点,市林业局已2017年3月28日对其立案查处,并于6月26日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林罚决字[2017]第21号);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擅自建成投产,市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已立案查处,于7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环保罚决字[2017]45号),对其作出责令洗矿厂立即停止生产,处以2万元的罚款

二、整改情况

落实属地主体责任,2017年9月30日前由文城镇政府对宏莱公司建设洗铝矾土矿厂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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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6036

文昌蓬莱镇境内海榆东线74.2公里北昌岭处有一家非法采石厂(原顺发石厂),作业时产生很大灰尘、噪音,碎石废料影响周围橡胶正常生长。且废渣堆积成山,雨天易造成滑坡。

文昌

扬尘、噪声、生态

1、市国土局于2017年3月28日动用复垦保证金对该采坑进行恢复治理并植树复绿。调查未发现非法开采玄武岩矿痕迹;2、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调查没有发现灰尘、噪音情况,现场调查时发现周边的槟榔园内有碎石随雨水冲压槟榔树的情况;3、加工厂堆积少量的石料,没有发现信访人反映堆积成山的情况。

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1、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4月对奔鸿公司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擅自建成投产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4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其经营的加工厂停止生产,处以1万元罚款;2、蓬莱镇政府于2017年8月22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奔鸿公司对碎石随雨水冲压的槟榔园进行清理。

整改措施:蓬莱镇政府限期文昌奔鸿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0前自行拆除碎石加工厂机械设备,目前设备已完成30%的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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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6046

1.文昌东阁镇镇政府违规征用300亩耕地变相买卖,建设农贸市场及房屋,破坏农田资源;镇政府违法占用水利渠道旁的土地建房屋,堵塞水利渠道涵洞,造成4000亩农田耕地无法排灌;2.东阁镇新市区生活污水与生产污水排入东阁镇所属水道,造成农田灌溉用水污染。

文昌

水、生态

1、东阁镇依据文昌县政府批文同14个村民小组签订征地协议并出具该地块的104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新市区的用地范围为47.484亩。水务局已证明镇政府未使用水利渠道的土地建房,现场查看未发现沟渠堵塞的状况。

2、由农业局安排农技中心就近采土取样检测、环保局在所属水道取水检测。

部分属实

1、责成东阁镇加快办理新农贸市场多征的60亩土地的用地手续。2、农业局安排农技中心加快采土取样的检测,待结论出来后结合环保局的水质检测结果鉴定是否造成农田灌溉用水污染。

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十六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90件,实际办理89件。其中,原转办编号为D16050号信访件不在儋州市管辖范围,调整到洋浦经济开发区办理;原转办编号为D16085号信访件不在乐东县管辖范围,于8月31日调整到东方市办理,此件上报时间顺延至第二十一批上报时一并报送。截至9月5日,本批次已依法办结49件,正在办理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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