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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相关知识 |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

2023-02-03 20:58 发布

1.什么是突发公共事件?

答: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答:在我国,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制,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

3.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5.有关单位和人员在报送、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答: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6.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什么原则?

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7.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前或发生后,采取相应的监测、预警、物资储备等应急准备,以及现场处置等措施,及时预防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潜在因素、控制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时,对突发公共事件实施紧急的医疗救治,以减少其对社会、政治、经济、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

答: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信息先行,快速反应;社会参与,协同合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9.突发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主要内容

答:预防和准备、监测和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反应、善后处理

10.如何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1.什么是卫生应急?

答:卫生应急是指通过采取监测、预测、预警、现场处置、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保障和善后处理等措施,及时对产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能因素进行预防和对已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控制,以减少其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影响,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12.卫生应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卫生应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监测预警、现场调查与处理、实验室检测、现场评估、督导检查、应急技术和物资储备、善后处理、应急培训与演练、信息发布与通报、普及卫生应急知识,以及组织、参与国内外医疗卫生救援等。

13.卫生应急工作的“一案三制”指的是什么?

答: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应急管理运机制、应急管理法制。

14.卫生应急体制的功能系统如何构成?

答:指挥决策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应急处置系统、物资保障系统和专家咨询系统。

15.卫生应急体制建设原则?

答:统一领导原则、常设原则、分级管理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协同原则。

1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哪个部门组织实施??

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17.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行政区域责任如何划分?

答: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1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事件的报告范围?

答:⑴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⑵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⑷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⑸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⑹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⑺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⑻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⑼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⑽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⑾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

⑿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 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⒀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高发地区10 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⒁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⒂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⒃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 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 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 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⒄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 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 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⒅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⒆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⒇ 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 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 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1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范围?

答: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2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职业中毒事件的报告范围?

答: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

2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其他中毒事件的报告范围?

答: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的事件。

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环境因素事件的报告范围?

答: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2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的报告范围?

答: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2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菌、毒种丢失事件的报告范围?

答: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2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的报告范围?

答: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2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源性感染事件的报告范围?

答: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2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报告范围?

答:2 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2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内容

答:事件信息: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2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答: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30.法定报告传染病有哪些?传染病种类分几类,共有几种?

答: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类(2种)、乙类(26种)和丙类(11种),共39种。

31.甲类传染病种类包括哪两种?

答: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和霍乱。

32.乙类传染病种类包括哪几种?

答: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3.丙类传染病种类包括哪几种?

答:丙类传染病是指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4.传染病种类由什么部门决定和管理?

答: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5.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已明确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是?

答:鼠疫、霍乱、黄热病

36.乙类传染病采取传染病防治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有哪些?

答:对乙类传染病中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传染病防治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37.传染病疫情信息如何公布?

答: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38.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传染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②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任务与职责;

④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的分级以及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⑤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

39.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如何报告?

答: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40.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如何报告?

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4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应履行的职责?

答:①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②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③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④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⑤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⑥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⑦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⑧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42.对传染病病人有哪些管理措施?

答:对传染病病人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其中,隔离病人是控制传染病传播的重要措施。它是将处于传染期内的病人安置于一定的场所,使其不与健康者或其他病人接触,以减少引起新感染者的机会。隔离期限应根据该种传染病的传染期来确定。

对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应当尽早采取隔离措施。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应分开安置。原则上不设陪护,不得探视。

43.在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享有哪些权利?

答: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44.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政府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答: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必要时,报经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以下紧急措施:①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②停工、停业、听课;③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④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⑤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4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采取的措施?

答:①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③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46.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区的宣布、检疫和封锁有哪些规定?

答: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47.疫区封锁的解除由什么部门决定并宣布?

答: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48.自2008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哪种类别传染病管理?

答: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49.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甲型H1N1流感纳入哪种类别传染病管理?

答: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50.在交通工具上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该如何处理?

答:在火车、公共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上发现根据卫生部的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停靠点和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交通工具运营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1.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如何处置?

答: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经消毒可以使用的,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

52.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菌种、毒种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国家建立传染病菌种、毒种库。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对可能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确需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的,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53.传染病防治法对尸体卫生处理规定有哪些?

答: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尸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

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医疗机构在必要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并应当告知死者家属。

54.传染病防治法对卫生行政人员执行职务时如何要求?

答: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卫生执法文书。卫生执法文书经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卫生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卫生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55.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应履行的监督检查职责有哪些?

答:①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本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②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③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④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⑤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⑥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传染病防治重大事项的处理。

56.医疗机构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履行哪些义务?

答: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医疗机构拒绝提供医疗救护的,患者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控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7.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发挥哪些作用?

答: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58.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5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答:①就地隔离;②就地观察;③就地治疗;④尽快转诊

6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是如何要求的?

答:及时、准确、全面、注意保密。

6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答:①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②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③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6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①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②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③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④对易感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6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什么服务?

答:①医疗救护;②现场救援;③技术调查;④必要时将病人转送到指定医疗机构。

64.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什么叫人员避险原则?

答:在突发事件时,为防治即将到来的危险发生在居民身边,专业应急人员应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经过对事件的危险性评估,发现社区的脆弱性环节,迅速找到易感人群,并将危险及时如实地告诉群众,动员群众隔离风险或进行转移,以回避危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居民的生命损失。

65.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哪些物资储备?

答: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6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措施一般为哪些?

答:①处置病员;②公共卫生管理,有助于防止疫情的蔓延或发生;③稳定群众情绪;④寻求合作与援助;⑤突发事件平息后的工作。

67.发生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最初,最紧迫的任务是?

答: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救治。

68.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有哪些?

答:①应急保障:主要有各种卫生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队伍、装备、物资、信息和经费保障,培训、演练等工作制度。

②监测预警与报告: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预警、信息报告与网络

管理等工作制度。

③现场处置:主要有现场专业医疗救援、现场检伤分类、现场调查和处理、个人防护、现场卫生学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

④实验室检测: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存、检测、报告、质量控制和实验室安全等工作制度。

⑤信息发布与通报:主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

⑥风险沟通与健康教育:主要有风险沟通、公众的心理干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制度。

⑦卫生评估:主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各阶段进行评估。

69.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条件?

答: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②最后一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70.社区(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是?

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是社区(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

7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各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答:《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7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①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

②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

③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置。

7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职责?

答:《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74.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哪些临时控制措施?

答:①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②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③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

75.突发事件中有哪些情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答: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②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③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④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76.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如何报告?

答: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77.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

答:①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②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和实施工作;③按照同级政府的要求,组织拟订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④组织制/修订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⑤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实施;⑥建立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并及时分析,作出预警;⑦组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组织和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⑧提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制度;⑨承办灾害、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的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突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不同层级的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根据其承担的任务,卫生应急的职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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