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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现代仪器与医疗杂志)

2023-01-31 00:25 发布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48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下午15:3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 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蔡天智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董事会秘书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现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公司董事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 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邹剑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李五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1、邹剑寒先生、蔡天智先生、陈淑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邹剑寒先生为主任委员;

2、阳建勋先生、李五令先生、薛祖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阳建勋先生为主任委员;

3、阳建勋先生、薛祖云先生、肖婷婷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阳建勋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薛祖云先生、阳建勋先生、林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薛祖云先生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邹剑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五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淑美女士、李巧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苏卫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李巧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3795739;传真:0592-3795724

电子邮箱:cindyli@easepal.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郑家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3795714;传真:0592-3795724

电子邮箱:zjs.zheng@easepal.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曾炎先生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简历另行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简历

1、邹剑寒: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8月与李五令先生共同创办蒙发利垫制品。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社会职务有福建省政协委员、厦门市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区人大代表、厦门市总商会常务副会长等。

邹剑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7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7.75%,与李五令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五令: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6年出生,高中。1996年8月与邹剑寒先生共同创办蒙发利垫制品,历任厦门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目前还兼任厦门康城健康家居产品有限公司、厦门宏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李五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520,09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5.04%,与邹剑寒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陈淑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5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厦门万利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计划负责人、厦门麦克奥迪集团公司计控部主管。2002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公司采购中心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采购中心总监。目前还兼任MEDISANA、福建和动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陈淑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20%,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林建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0年出生,法律硕士。2010年加入公司,曾任总裁助理,现任公司按摩椅业务中心总监、COZZIA USA,LLC副总经理、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怡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等。

林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3%,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肖婷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3年出生,本科。曾就职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201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员工关怀与关系经理、薪酬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肖婷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2%,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薛祖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3年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工程师、中国电子器材厦门公司财务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中青基业投资发展中心财务总监等;现兼任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薛祖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蔡天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0年出生,本科学历,白求恩医科大学(现为吉林大学)医学专业。曾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科技发展部和绿色中药管理办公室主任、业务协调三部(医疗器械部)主任。现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业务协调三部主任,现兼任中商智通(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医学装备》、《现代仪器与医疗》杂志编委。

蔡天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阳建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4年出生,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江西共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兼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阳建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李巧巧: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4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资金部经理、子公司常务副总、公司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巧巧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6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1%,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苏卫标: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8 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厦门电化厂财务科副科长,厦门德大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加入本公司,曾任财务管理经理、财务部副总监,2010年1月后任公司财务总监。

苏卫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1%,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郑家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6月加入公司内部审计部,2012年8月调入公司证券部至今,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郑家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1%,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曾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0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职称。2000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曾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9,6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1%,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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